基本同意。以相融為主。畢竟婚姻不是作生意,雖然互補能把生意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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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哈哈哈哈,一眼看見你這絕句:closer2009-05-20 11:31:03

以相融為主。畢竟婚姻不是作生意,雖然互補能把生意作大。

就互補來說,互補應是,我拿你的好處,我也應該給你什麽才叫互補。或者交換。一方有貌,一方有才也是互補。一方有錢,一方年輕也是互惠。等等。(當然性格上,也是一個道理。)

如果我既粗心,還膽小怕事。你膽大也心細。就不是互補,而是我全占你的便宜。你吃大虧了。

如果沒錢,沒材,又老,又醜,那不是互補,而叫“單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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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覺得吧,想結婚首先是自己心裏覺得孤單 -anyOne- 給 anyOne 發送悄悄話 anyOne 的博客首頁 (144 bytes) () 05/20/2009 postreply 12:05:24

百姓百性。 -高出不勝寒- 給 高出不勝寒 發送悄悄話 高出不勝寒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20/2009 postreply 12:11:25

有理。 -anyOne- 給 anyOne 發送悄悄話 anyOne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20/2009 postreply 1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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