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部分的離婚都是由於 想改變對方.“因為和婚前想的不同”

來源: 高出不勝寒 2009-05-20 09:38:2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80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高出不勝寒 ] 在 2010-09-28 08:04:2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妥協,無奈,放棄:還不如不結婚。 
放棄的越多,痛苦越多。

我們談的是幸福美滿的婚姻,不是湊合,或無奈的婚姻。

零放棄,是最好的婚姻;100%放棄是最不幸的婚姻。

所有跟帖: 

100%放棄哪還有婚姻?哈 -蜂蜜- 給 蜂蜜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20/2009 postreply 10: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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