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部分的離婚都是由於 想改變對方.“因為和婚前想的不同”

本帖於 2010-09-28 08:04:20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妥協,無奈,放棄:還不如不結婚。 
放棄的越多,痛苦越多。

我們談的是幸福美滿的婚姻,不是湊合,或無奈的婚姻。

零放棄,是最好的婚姻;100%放棄是最不幸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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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放棄哪還有婚姻?哈 -蜂蜜- 給 蜂蜜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20/2009 postreply 10: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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