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時候,從表麵是看不出人的喜怒和悲傷,是否真正快樂,隻有自己知道。
我最初想,既然不在一起了,我還為什麽要記住你的生日,給你問候?這似乎不是我的責任和義務吧?其實我隻是借口,隻是謊言,我確實給忘記了,或者說我就壓根兒就沒想記住。而那串生日的數字曾經的曾經是那麽深刻地印在我的腦海裏,卻不是刻意的。我定會在一個月前準備好生日禮物,變著法兒的捉摸如何給他驚喜。而如今都變了,變得是不再有愛,不再有歡喜和感動。這些,確實不是我的錯。
兩年前,某個大街上,有一對幸福的男女在牽著手,有說有笑,偶爾的一瞬間,會很有默契的互相對視,然後女的會嫣然一笑,笑的是那麽沉醉。我天真地以為,這兩隻手能永遠的牽著,一直到老。如今看,那似乎是童話裏的故事。
我對天荒地老的愛情不以為然,但卻相信有真愛的存在,也無時無刻的不再尋找那個久違的他。某天一旦找到的時候,便想緊抓著對方的手,永遠也不分開。可是,到了該分的那天,我傷痛欲絕,多少個夜裏,我輾轉難眠,寫下傷心的文字。我執意放阿杜的歌曲,放靜茹的音樂:“你到底愛不愛我”“分手快樂”,拚命的流著眼淚,直到淚水幹涸,精疲力盡的睡去。
我曾以為傷痛無法愈合,即使愈合後也會殘疤依舊,無法在愛。其實,我錯了。徹底錯了。我完全的愈合了,一點傷疤也沒留,甚至有人試圖再豁個口,想往上撒鹽我都不痛。無感覺。 於是,我有些鄙視自己,似乎我有些絕情。
也許時間是良藥,也許我們愛得不夠深,還也許,我們的愛很荒唐。
有幾個人,還給我寫信,給我訴說他們的故事。我再想,今天,你給我寫信,今年,你給我寫信,那明年呢?倘若你找到了女友,便不會再對我熱心了吧?所以說,那些信都是扯淡。真正的喜歡,不會隨著時間和空間的變化而變質,是發自內心的欣賞,是一種關注和感情的自然流露。
我的愛情如此散亂著,理不出頭緒,我的愛情早已走遠,我的幸福蹣跚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