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合適的時間與LZ談有外遇,談離婚,這個合適時間是針對LZ老公而論,LZ老公的合適時間很有可能不是LZ的‘合適’時間。
第二種,目前的外遇連LZ老公自己也確定不知是否是短暫的還是長期的,試問如果這是長期的,LZ是否應該為此不確定的婚姻痛苦生活下去呢?如果是短期的,LZ老公是否就告訴你說以後永遠隻愛LZ一個人,以後不會再愛上他人了,別忘了,如果你不知道一種零食的美味,也許你一生都不會碰它,但既然你知道了它的美味和美妙之處,你可能終生難忘,並會想盡方法再去追求。LZ老公在知道LZ不會和他離婚的情況下,對於那外遇的‘美味’,你認為他是忘記或是去積極追求的可能性大?恐怕LZ就算是留住個老公的“身”,也不可能留住他的心,更何況連他的身都無法完全留住,因為外遇,就不單是精神出軌,還是連著肉體的。這樣的老公留他不就等於讓自己慢性自殺嗎?不擔心死,也得鬱悶氣死。
LZ為何不為自己尋找開心生活呢?
上述任何一種LZ老公說不告訴LZ的原因都讓人覺得LZ老公不值得LZ留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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