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嫂,及姐:
四月初,姐來信。信中姐提到父親的後事,父母的墓碑以及他們留下的和我們有關的遺物等事宜。她也談到對今後我們兄弟姐妹間關係的展望。
幾天前,姐又轉來哥和哥嫂的信。我也認真地閱讀了。
這些都是大事。之所以說是大事,是因為諸如此類的事在我們一生中都不會再有第二次。所以我希望自己加倍小心,盡量做好之中的每一件事。這也是為什麽我要靜下心來寫這封信。
這些天來,我這兒諸事紛飛,難以應付,一直沒法靜心。 耽擱了。
下麵我就你們信中提及的事作相應的回複:
1. 父母留下的遺產。
· 記得我在07年夏天來xx時,哥陪我去xxx看望過小叔。私下,我請小叔代轉我個人就父親百年後的希望,特別是希望父親能留下隻言片語。 這遺囑 除了能激起我們做兒女的感恩之心,也能免除子女在悲痛之中來分割父母遺下的財產。
· 所以,就遺產一事,如父親留有遺囑,我一切聽從他的安排。
2. 墓地現有的墓碑。姐提及當年母親過世時我刻地懷念她的文字。姐以為那些文字是僅對母親的,那樣可能對父親不公平。我的態度是:沒有更改的必要。那是父親身前要求的,他也喜歡。不過,要是你們大家都有意願要改(換墓碑或塗去現有碑後字樣),我就不堅持了。
3. 要是父親就遺下的財產隻字未留,那麽,我想他是在考驗我們兄弟姐妹間的智慧,情誼和勇氣了。既然你們問我的態度,我就鬥膽談我的看法和建議。
我把父母的遺產分三類:存款和現金,房產,遺物。
· 我在母親過世回xx時,留給父親xxx萬人民幣。當時考慮到目前的情形和遺產稅,我把它放在了我的名下,父親可取。到了07夏天再來時,父親說他想把這筆錢從我名下取出在存入他的名下。那樣,他說去銀行取用錢不麻煩。後來我不知他是否那麽做了。我把那份存折的複印件給你們。你們幫我去銀行查問。
· 要是那份存折上的錢還在,那麽,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 但,要是父親已把錢存入他的名下,要是父親還沒動用那筆錢,可否歸還於我?
· 父母多年的儲蓄,我就交給你們處理,分割。但請不用考慮我。你們在父母身邊比我久,照看他們也比我多。我想在天上的父母會同意我的看法的。
· 遺物能留,盡量留。我們不會再有父母了。
· 關於房產,我的建議是把它按原樣保留下來。我比較戀舊。當年x弄的舊居是我們孩提時代回憶。 因前些年的拆遷如今全無蹤影。目前的房產,父母生活了大半輩子。我也希望我們有個回憶過去的一個場所。不知你們是什麽態度。但如果你們不想留這份房產,那我隻好把它,留下來,日後我們都還有看完父母的舊居的機會。
不管如何,我想我們兄弟姐妹的關係隻會更好。父母不在了,我們的智慧,情誼在。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大家肯定能夠更加懂得珍惜。
弟:
xxx
04/2009
兄弟,姐妹情---------考驗在父母雙亡之際
所有跟帖:
• 漏了字:但如果你們不想留這份房產,那我隻好買了,把它留下來, -希望有一天- ♂ (0 bytes) () 04/22/2009 postreply 11:54:11
• “遺物能留,盡量留。我們不會再有父母了。。。" -kylieb- ♀ (266 bytes) () 04/23/2009 postreply 10: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