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都不了解對方的興趣愛好,在什麽時候感到快樂幸福,就不能說愛上了一個人,因為你根本就不了解這個人。如果兩人目標相差不多,遷就總是相互的,努力也是相互的。不願意這樣做時,就是該分手的時候了。
關鍵在於為什麽要找個定義相差很多的人呢?我下麵回一位,就是說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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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的標題用了'盡其所能' 這個是不大可能的....
-貧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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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2009 postreply
14: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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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其所能'並不意味著100%時間都給了對方。
-不明則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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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2009 postreply
14: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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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能,那你說我想說的應叫什麽呢?
-fpx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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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2009 postreply
14: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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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世上沒有興趣完全不同,但婚姻卻很幸福的嗎?我認為有!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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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2009 postreply
14: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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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總要有什麽共同點吧?
-fpx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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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2009 postreply
14: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