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房客的征婚帖,大家都說他說的太什麽。想一想,其實就是太實在了。人都喜歡把自己包裝得很有情有義,很博愛,很大度的樣子,其實心裏還是有愛惡喜厭之分的。就象盡管美國人天天喊人人平等,就算有個混血黑總統,實際上白人過黑人區心裏還是怕,自然也不會願意住在那裏。這就是理性和感性的差別。
但和誰結婚,同誰生活一輩子,是既要有理性的,更要有感性的,而且我認為是感性為主。不管你平日怎樣善待人,總有合得來的人,和不太喜歡的人。在沒有任何感情為基礎的征婚時,最重要的就是能知道自己同什麽人合不來,不易相容的人,日後再怎麽磨合,都不容易,為什麽不一開始就避免呢?
從這角度上講,我覺得房客和8戒都沒做錯。不喜歡什麽樣的,就是要說清,畢竟這不是選勞動模範,而是選同自己相處一輩子的人。各人有各人的好惡,很難說哪個就比哪個強。昨天在另一處看一JM說以前看過個電影寫盲人的,她就想長大就嫁個盲人好照料他。真是很善良的想法。但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又有幾個真的願意人家給自己介紹個盲人當丈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