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後我認識了現在的LG,他把我介紹給他的朋友們。其中有一對是從加拿大來的。男的在我LG係裏讀博,據說是McGill讀的的本科,學業在係裏也很出色。又是個帥哥。女的好像沒有什麽文化,感覺大學也沒上似的。跟著LG來到我們那個大學城,找了份秘書的工作。她長的不是很好看,說話跟她的化妝一樣誇張, 漫無邊際。 她還有點physical,那時她在上karate的課, 跟她說著說著她就動起手腳來了。
跟他們見過幾次麵後,我忍不住問LG,他們倆如此不同的人,怎麽會碰到一塊去的呢?LG說他的確很喜歡她,he geniunely thinks she is very funny. 後來我在看到他們的時候,我開始注意他看她時的眼神,確實是十分欣賞的那一種。 我想在他眼裏,她很是與眾不同吧。
這是我第一次真正理解到鞋子和不合適腳最清楚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