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到網上有列出7部涉及近代中國人婚姻觀變遷的電視劇,2003年:《結婚十年》2004年:《中國式離婚》2005年:《臨界婚姻》2006年:《新結婚時代》2007年:《所謂婚姻》2007年:《金婚》2008年:《我們倆的婚姻》。其中的幾部,尤其是《結婚十年》,《我們倆的婚姻》,都涉及一個議題,結婚不止是相愛的兩個人之間的事,也是相愛的雙方兩家人的事。
記得以前讀過一篇關於這個議題的文章,上網一查找到了,《讀者》雜誌2005年第9期刊登過海風的『你不得不結三次“婚”』的文章。文字不多,結論很精彩,“在這個世界上,那些白頭偕老的人,一生基本上都結三次婚。”
常聽到一句讓人耳朵都起糨子的話,“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不錯,戀愛與過日子比較,相對“簡單”,想來其原因恐怕在於,情人眼裏出西施,People in Love Are Blind,一般來說,談戀愛的時間要比婚姻持續的時間短,白頭到老,可不是婚禮車隊領頭的白色卡迪拉克豪華轎車可以保證的(流行的現代結婚典禮儀式)。
婚姻不能僅僅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婚姻可以說是愛情的延續,實踐,充實。雙方彼此之間的容忍,磨合,寬容,甚至原諒是不可缺少的。如果準備結婚的人都聽到並認真考慮文章中這樣的勸告-娶一個女人,還要娶過來女人自身的追求及女人身後的背景;嫁一個男人,還要嫁給這個男人的習慣和性格以及他背後的家庭-是不是世上幸福的家庭會多一些。
你不得不結三次“婚”
婚姻有三重境界:
第一重境界:和一個自己所愛的人結婚。
第二重境界:和一個自己所愛的人及他(她)的習慣結婚。
第三重境界:和一個自己所愛的人及他(她)的背景結婚。
處在第一重境界的夫妻,婚姻相對穩固。
處在第二重境界的夫妻,婚姻比較穩固。
處在第三重境界的夫妻,很少見到離婚的。
在這個世界上,那些白頭偕老的人,一生基本上都結三次婚。
第一次在飯店裏,在親朋好友的恭喜和祝福中,與一個自己所愛的人結婚,
第二次是在家裏,兩個經過幾年磨合,互與對方的習慣結婚。
和經三次是在家族裏,與對方的各類親情結婚。
第二次和第三次結婚與第一次結婚,有很大的不同。沒有隆重的婚禮,也沒有親友前來祝賀,唯一在場的是雙方的默契。
真正的婚姻,往往都發生在最後的兩次。
那些本來是非常恩愛的一對,幾年後莫名其妙地離婚了。十有八九是拒不進入第二境界的結果。
婚姻進入第下境界之後,就很少有人把離婚掛在嘴上。在心理上,他們已接受了對方性格中的不足,有的甚至還把對方的這種不足變成自己的一種關懷。
這時的婚姻是甜美和溫馨的,呈現出的最大特點是寬容和互補。
然而,婚姻的溫馨並不能代表婚姻的穩固。穩固的婚姻還需要第三次的升華,那就是與對方的各類親情結婚。
也就是說,把你對他(她)一人的愛擴展到他(她)父母和親友。並且在這種愛中,對婚姻有了智慧的領悟。
你的另一半不單單屬於你。他(她)還屬於他(她)的父母和朋友,甚至還屬於他(她)自己 ,婚姻一旦進入這種境界,也便進入禪定的狀態,想分開都非常難。
在愛情的世界裏,許多男人往往誤解婚姻就是娶一個女人,而忽略了還要娶過來女人自身的追求,,以及女人身後的背景。
許多女人誤解婚姻就是嫁一個男人,而不知道還要嫁給這個男人的習慣和性格,以及這個男人背後的家庭。
http://www.dzwx.net/Article/2006/20060921104300.html
刊登於《讀者》雜誌2005-9(常雨霖摘自《好日子》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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