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何需別人的"認定"?隻需兩人知道就成立了!(與他人無關!)

本文內容已被 [ 煙雨迷蒙 ] 在 2010-09-28 08:04:2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很佩服你這種精神,好樣的,人活著不就是要有這股子勁,才會看見希望,事實上每個人都在追求這種愛,隻有夠執著的人,才會是這Luck One.
真心的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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