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她準備離婚的時候,跟孩子丈夫都說她隻是想清靜一下,孩子願跟她可以跟她搬出去,願跟爸爸就跟爸爸,時間長了, 大家都習慣了,然後她說她要離婚。不知道對你是否適用。
上麵幾位說的是,現在讓你孩子認識你朋友,你孩子會認為她是媽媽離開的原因,但是很多孩子即便父母離婚後再交朋友,他們也會有那種感覺。或許程度上會有所不同,這個你自己看著辦。我是覺得如果你孩子喜歡你朋友的話,就好多了。孩子喜歡自己熟悉的環境,你也沒必要告訴他那是你得GF,就是個阿姨就是了。
我婆婆的一招:
本文內容已被 [ 好看? ] 在 2010-09-28 08:04:2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所有跟帖:
• 曾經自己搬出去半年,但是因為LP突然把我媽辦過來,所以不得不回去 -2013- ♂ (200 bytes) () 03/03/2009 postreply 10: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