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下來好好和她說明白,婚是要離的,大家都應該象成人一樣解決這個問題。 我覺得應該等你和LP分居後離婚正式進行後,再把那個女孩子介紹給孩子。要不小孩子們會永遠覺得那女孩子是她媽媽走掉的理由,而不會接受她。知道一般離婚夫妻若為孩子好,都會坐下同孩子談,告訴父母不能在一起生活,但還是愛孩子的。。給孩子減少心裏負擔。總而言之,我覺得你現在的問題不是孩子,是應該和你LP把事情攤牌。
覺得你和LP已沒有一點情意了,那還是應該你們兩人先解決這個問題。
本文內容已被 [ fpxjz ] 在 2010-09-28 08:04:2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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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頂這個。確實應該解決了之後再讓她倆嚐試相處。 -那一朵紫花- ♀ (37 bytes) () 03/02/2009 postreply 15: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