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覺得,人擁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東西,那就是自決權。能夠自己做決定,而不是人雲亦雲,能夠看到自己的錯誤,或是愚蠢,然後改正。能給自己一個新的機會,去讓生活更美好。
很多人放棄了,或是部分放棄了這個權力,因為他們不願麵對自己以前的錯誤,隨波逐流,也放棄了後來的生命。
時間,拿來浪費也是一生。然後把自己當作被害者,把罪惡推給別人,那個騙你的人,那個不肯支持你的人,那個惡老板,或是惡婆婆。:D
其實,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為自己生活中所有的一切負責,不再抱怨,也就可以改變一切。:) 這就是我對於“自由”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