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上的事情,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對待, 不能一概而論。
“快樂的生活是自己給的,丟棄不快樂的事,快樂就多了;”這樣太理想了。 他在我心裏留下的, 很難用真快樂去掩蓋。
他所帶給我的快樂,屈指可以算來。 比起他帶給我的傷害和羞辱, 實在太微小了, 更何況你知道那些全都是虛假的, 就沒有必要回味再其中。 我深陷其中的是痛苦,是羞辱, 應該說這是足以讓我去報複的原因。
戀愛不成,反成仇家,沒辦法。 當初他對你就不是愛, 又怎能要求我對他在醒悟所有真相之後還是真愛呢? 再說不擇言語的傷害, 把人心傷到死, 又怎樣要求我去為愛放下呢?
我不能同意你的勸慰!
所有跟帖:
• 如果你去報複, -好看?- ♀ (155 bytes) () 02/03/2009 postreply 07:33:50
• 留得傷害在, 不怕沒機會, 我需要時間。 -揚箏- ♀ (0 bytes) () 02/03/2009 postreply 07:39:21
• 那就暫且把它放到一邊,先爭取過上好日子。 -好看?- ♀ (18 bytes) () 02/03/2009 postreply 07: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