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昨晚看了篇文章,受了些啟發。文章是蒙牛的牛根生寫的,挺短,講的是靠什麽來決策。
邏輯還是直覺。
其實向我這樣二十幾歲的年輕人,也麵臨著很多需要決策的事情?結婚了,生子否?有機會,跳槽否?股票牛,入市否?8226;8226;8226;8226;8226;8226;
我們該如何決策?麵對未知的將來,完全的直覺太冒險;完全的邏輯又會遲疑,錯失良機。
但是當猛虎撲向你的時候,你無需用邏輯去論證你是武鬆否?唯一正確的抉擇就是:打。
所以,有些時候直覺的冒險,勝過邏輯的遲疑。
但是,直覺不是撞大運,是一種從已知到未知的頓悟。而這種頓悟隻發生在有準備的人身上。
可能我們現在的茫然,不知所措。也許是因為我們還在準備之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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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自己舉一個沒有用對地方的反例,很傷痛。
看過一個法製電視真實回放。說是80年代一個年輕男人,被警方列為一宗謀生案的主要嫌疑人之一。而檢查官一方,更是窮追不舍。他們都是職業訓練出來的,象獵犬一樣靈敏。能嗅出哪兒不對勁的地方。這就是直覺。最後,檢方在法庭上提出一係列證據證詞,總之最後是,把那位年輕人定罪了。終身監禁。
而那位年輕人包括其家人一直喊冤,四方奔走。到了90年代末,他的家人找了了美國民間一家冤案申訴公司。此公司通過詳盡的調查,接受了此案,並向美聯邦最高法院提出申訴。那時,基因科學鑒定已經發展完備。在上個世紀還無法驗證的好多犯罪現場證據在這個世紀就可以一目了然。結果法院重新組成了一個複查專案組,經過兩年艱苦的取證,鑒定,(中間好多插曲) ,最後由科學鑒定得出犯人不是真凶。可喜的是,基因取證幫助碰巧查出了另一個早早被篩除嫌疑的人是真凶。而警方前去搜索時,真凶已經因為犯別的事在州監獄服刑。於是刑上加刑。
最後,冤犯本人、當年執拗的檢查官都分別接受了采訪。很感人。冤犯說“這就是我的信念,我自己知道,我是無罪的,我到死也要向世人宣告自己的清白。” 而那個檢查官老淚縱橫,滿臉悔恨,真誠地痛苦地對鏡頭說他單憑直覺的錯,沒有跟隨邏輯情理,讓一位年輕人在監獄裏變成了一位中年人。並告誡所有執法機構,可以憑直覺搜索調查,但千萬不要憑直覺起訴。並感謝基因技術讓冤案見明,讓他良心的折磨沒有加大。
抱歉貧農我舉此例不是再想駁倒你了啊,是想說把直覺邏輯地方搞錯的後果真的很嚴重。關於另一方的例子暫時沒找到。但覺得應該很多,很多把該用直覺決定的地方還用邏輯死板套用,結果就很不一樣。比如很多公司的興衰就應該是這樣。老兄也可以找找。
總知,什麽時候用直覺,什麽時候用邏輯,還是得憑直覺來決定。所以,你贏。哈哈
要下了,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