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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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固然可貴, 那些知道你不敢把我命怎麽著的人就敢口無遮攔, 隨心所欲地傷害重情的人, 這怎麽說? 傷人不能無所顧忌地傷人心. 心就像一個人的精神, 有的重情的人被傷得再也沒有了愛的能力或者是沒有生活的勇氣, 那又怎麽說呢? 有時心傷要比體傷嚴重的多。 現在是沒有道德良知法庭, 罪過多看的是生命刑罰, 沒辦法! 女孩錯在先了!

所有跟帖: 

wow, 你也要小心了, -好看?- 給 好看? 發送悄悄話 好看? 的博客首頁 (123 bytes) () 01/27/2009 postreply 15:25:30

豁出去了 -蕭筱- 給 蕭筱 發送悄悄話 (96 bytes) () 01/27/2009 postreply 19:00:00

罪大惡極也不過一死,況且女孩何罪之有!傷害頂多是一種罪過,殺人是一種嚴重的罪惡! -平凡男人- 給 平凡男人 發送悄悄話 平凡男人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7/2009 postreply 19:41:53

傷心也可以用作判人死刑的理由? -anyOne- 給 anyOne 發送悄悄話 anyOne 的博客首頁 (276 bytes) () 01/27/2009 postreply 22:19:41

女孩錯在哪裏?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7/2009 postreply 23: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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