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娃哈哈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一向宣稱隻有一個女兒的宗慶後去世後,卻冒出了三個私生子女要分遺產,“獨女”宗馥莉現在被異母弟妹告上法庭,在香港和杭州兩地打官司。拋開宗企業家當麵一套背後一套不談,就聊聊這財產的繼承。個人感覺,在某一方麵,現代的法治社會,搞不好還不如老祖宗那套來得厚道。
前幾年有一部趙麗穎主演的古裝劇《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熱度很高,裏麵有各種大家庭裏的嫡庶之爭、外室子之爭等宅鬥大戲。本來這些場麵都應該是封建糟粕,畢竟現代婚姻一夫一妻製都一百多年了,什麽嫡庶外室早就不存在的。可娃哈哈事件讓糟粕卷土重來。同樣的爭產事情如果發生在《知否》那個年代,會是怎麽樣的呢?
設想一下這個劇情:
盛老爺官至三品去世了,留下正妻盛夫人和幾個姨娘,以及七八個嫡出和庶出子女。族長主持分家大會,首先按宗法由嫡長子繼承祭田祖產等大頭,之後眾子女平分家產,嫡出子女還能繼承自己母親盛夫人的嫁妝財產,姨娘們本沒什麽嫁妝庶出子女也無話可說。分下來眾人都沒有異議。
這時府門外突然出現了一個婦人帶著三個孩子哭鬧,聲稱自己被盛老爺金屋藏嬌,三個孩子都是盛老爺的子女,要求也分三份財產。
門內盛夫人聽聞勃然變色:“好你個死老頭子,竟瞞著人在外麵養了外室。我與你成親時,你不過是個新進士七品小官,我父官居一品,因為惜才同意這門婚事。幾十年來我對內辛辛苦苦操持家務、開源節流,對外為了你的升遷去找娘家關係提攜、討好上司夫人,才積攢下今天盛府的人脈和資產。你養外室不知拿了多少家中銀錢去花用,分給外室子多少人脈去鋪路?現你入土了,外室子也想登堂入室!”
二小姐如蘭是個炮仗脾氣:“哪來的野路子也敢冒充盛家血脈?父親在世時沒聽說過這幾口人。前幾年父親被貶、我們一大家子要被流放三千裏了,也沒見這幾人上門一起去?如今打量著父親不在了,卻空口白牙就想認父分錢。”
眾人把目光投向德高望重的族長。族長捋著山羊胡,眼皮都沒抬,慢悠悠下了斷言,卻一錘定音:“按《大明律》,此幾人從未錄入族譜、從未參與祭祀祖宗,則屬外宅子,無權參與分家析產!"
此時鏡頭切回2025 年的現實片場:
原配妻子辛辛苦苦半輩子,和丈夫一起創業養家,中間多年債務纏身,妻子賣掉父母給的嫁妝房還債。可是丈夫發達後,在外麵彩旗飄飄,還有了私生子,一直大房子私校地供著,注意這些錢可都是婚內財產。丈夫一朝去世,私生子告上法院要分遺產。
但現在的繼承法早已不是《大明律》,講究的是“人人平等,隻看血緣”,管你是明媒正娶的嫡子女,還是“金屋暗藏”的私生子女,法律麵前,人人有份!
這聽起來是不是特別“進步”?特別“民主”?特別“公平”?於是私生子不僅能理直氣壯分走妻子用血汗(甚至可能是嫁妝)攢下的家底,還不用背一分錢的債務。這劇本怎麽看,都是原配和婚生子女吃虧啊!
古代的盛夫人還能在祠堂上把“野路子”轟出去,現代的宗大小姐雖說是宗老爺子多年對外宣傳的獨生女,有政府頒發的《獨生子女證》,卻隻能眼睜睜地看著隱藏多年的私生子們撲上來奪產。
轉念一想,這“公平”是不是另一種意義上的不公平?婚姻還有必要嗎?反正婚生子和私生子在遺產上都同權。說起來,古人的那套或許封建,但現代這看似”進步“的繼承法,怎麽都帶著對婚姻忠誠的諷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