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對於這個女人,我要怎麽辦,她完全處於瘋狂狀態!
對於警察,由於3次案發隸屬於不同的上海派出所,每次他們都說隻管案發這次,以前與他們沒關係,可是事實是每次都沒能保護我的權益。請問,對於警察的這種不作為,我該怎麽辦?
問題補充:
另外,在剛剛確立戀愛關係時,她向我坦白在日本期間,由於生活問題,曾先是從事出賣肉體的行業後來固定做某個人的情婦,並保證絕對不會再繼續那種賣肉的行業,想到中國女人在日本的不易,而且她的一再保證,我原諒了她並和她繼續,今年10月份她回來在提出向我分手時,告訴我她其實這兩年一直還是在日本做別人情婦,她的所有的錢都是由那個名為她老板的日本人供養的,她本人根本不是什麽在日本工作的白領。這次分手也是由於那個日本人知道她在國內有男朋友而要求她必須結束,而當她回來和我提出分手後回到日本時,那個包養她的日本人又不要她了,所以她現在就開始緊抓住我不放。還說她不可能一無所有,拖也要拖死我,可是苦於沒有證據,都是她親口說的。惡心死我了!倒黴!!
請教我在哪可以請到負責任的律師幫我處理這個案子嗎?之前(第一次調解時),請過一位律師,但他隻負責到第一次調解書簽字,並且也沒告訴我簽了他的責任就結束了,也沒告訴我之後警察也不管了,結果我第一次收集的所有證據以後其他派出所都不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