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最後一句“認識本質是辨別”頗有感想。在我看來,漢字恰恰是忽視事物的內在本質;隻注重外事物的外在象形,這正是漢字被稱為“象形文字”的原因。而這種象形文字(也叫“表意文字”)的一大特點就是以偏概全,有時甚至不惜牽強附會,生搬硬套。例如:如果有人問,誰見過超過一噸重的馬?誰見過不到十公分大小的馬?我相信在這地球上大概隻有中國人敢說都見過,因為漢語裏有“河馬”(超過一噸重),“海馬”(不到十公分),這些在中國人眼裏都是馬。諸如此類還有很多,如:牛、蝸牛、牽牛(昆蟲)、海牛都是牛。這些都說明了漢字不表事物的本質,隻是抓住事物的某個局部特征作為代表來表現其全部(以偏概全)。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