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即便有時完全合格律,我也從不注“律”或”絕“,因為不諳古音,又懶得去翻書。才力有限,古風足矣。
我手頭的舊版《漢語詩律學》中說:"近體詩用韻甚嚴,無論絕句、律詩、排律,必須一韻到底,而且不許通韻。"但是在1977年新版的《詩詞格律》中,則說道:"今天我們如果也寫律詩,就不必拘泥於古人的詩韻。不但首句用鄰韻,就是其他的韻腳用鄰韻,隻要朗誦起來諧和,都是可以的。"
王力先生已棄用律詩必須一韻到底,而且不許通韻的成見。因為自古就有,並非遵仰名人之故。請看二例:
例一:蘇軾
次韻答寶覺
芒鞋竹杖布行纏,(先)
遮莫千山又萬山。(刪)
從來無腳不解滑,
誰信石頭行路難。(寒)
例二:寧調元 (清末民初)
燕京雜詩
求田問舍亦徒然,來日無憀去日閑。[刪韻]
為鬼為蜮將一世,不飛不鳴已三年。(先)
巴蛇漸長期吞象,蜀帝從今定化鵑。(先)
容易河陽絲兩鬢,婦人醇酒未應憐。(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