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開始實行內閣製,進一步侵奪丞相的權利 。。。但同時皇帝又想讓若幹 地位品級低下的人 (即鷹犬和爪牙、一般沒有人格底線的級別的人)為其辦事,就利用這些【臨時創辦性質的、非正式的官稱】 類賦予鷹犬爪牙大權、讓其隨便而變態地咬人、為皇帝辦事,事後可以如抹布一般輕易拋棄甚至治罪。
清朝時皇帝仍不滿足,就再設立軍機處、把 內閣製 也 架空了。
簡而言之,就是逐漸地把 治國 方式 由 外【朝】 移到 內【廷 】,把 【國家的】 官員 變成 【自己】的家人 或奴才。
而三國以前、尤其漢武帝以前的三公九卿、尤其【丞相】的權力極大,那時皇帝基本是董事長、而丞相是標準的CEO。皇帝因此對丞相【極其】尊敬,幾乎有些 平級的意味 (例如 秦始皇早期 和呂不韋、李斯的關係)
“後來”, 此類 模式被 本朝 武皇帝 學而用之了。
“再後來”,就是現在進行時 --- 無數的 【非正式】 (隨意隨時設立的)“小組”們 在 架空 正式的 國家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