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絕 大姐結婚前在百貨店給我買運動衣
佳期已是日趨近,
阿姐商場惠顧頻。
自己無心嫁衣美,
但求小弟笑聲真。
寫於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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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中70年代的何村雖然很小, 但也有百貨商店, 藥店, 飯店, 菜場,銀行, 郵局等, 而且名字都帶有"人民"二字。尤其是百貨商店, 有一件事給我留下了極深的記憶。
小學5年級的時候, 大姐要結婚了, 全家自然十分高興。作為長女, 父母自然希望婚禮辦得風光些。但在那個年代, 因為孩子多, 家裏實在財力有限。好在姐夫家給了一些聘金, 因此父母準備盡力辦好。但大姐在結婚前, 硬是從父母那兒要了一部分聘金, 說是給自己買衣服。其實大姐根本沒有去給自己買衣服, 而是去百貨商店給弟弟妹妹各買了一套衣服。給我買的是一套運動衣。那一天我至今記得, 她到學校, 等我放學了帶我去何村百貨商店讓我挑一套我喜歡的顏色。等我回家母親才告訴我是大姐用她結婚的娉金錢買的。
那一份親情的感動, 我至今還記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