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俺並不覺得這是“個別”的,隻不過這句最有名而已。“不勝”的“勝”是“禁得住”的意思,這一意義的情況下讀平聲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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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勝利”的意思,所以按廣韻當平。個見:如果依古韻,最好按照《廣韻》的解釋來使用多音字;如果依今韻,按照字典裏的解釋用即可。關鍵是要有所依據,而不宜把網上流傳的”經驗“當作”規範“——那些都是需要驗證的,未必準確。僅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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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這說法 -fox25- 給 fox25 發送悄悄話 fox25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20/2016 postreply 07:57:11

再謝狐兄認真討論交流! -阿留- 給 阿留 發送悄悄話 阿留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20/2016 postreply 0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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