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掌為律詩一病。對仗的兩句文意相同或相近,兩句詩說了差不多的意思,是為合掌,是詩家所大忌。舊小說中的一些詩詞,不精彩,主要毛病就是合掌之處太多。比如: 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 拳打南山猛虎,腳踢北海蛟龍。 躍浪震山川,推波昏世界。 凶如太歲撞幢幡,惡似喪門掀寶蓋。 這些都是合掌。合掌也不是了不得的大毛病,有時有重複,即加深印象的修辭效果。好詩也有合掌的,如: 蟬噪林愈靜,鳥鳴山更幽。 前人說它“非不工矣,終不免此病。” 用合掌二字來說合掌的毛病其實不很確切,容易產生誤會,以為句法雷同為合掌。律詩中間兩聯形式上本來就該像左右手那樣對稱,何病之有?古人作詩,有許多忌諱,如蜂腰鶴膝,大韻小韻,失粘失對,孤平等等,全都是在形式上吹毛求疵,隻有合掌說的是詩的內容,不是表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