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源律詩自選集》53,七律《與狼共舞並序》

來源: 2016-06-07 16:03:0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與狼共舞並序
作於二○一四年夏



 

任敎華東師範大學六年中,多次遭到該校學界黑霸陳某背後無端整肅,友人勸我返京。我答:“不走,我要與狼共舞。”因而作此詩以明誌。是年末,吾妻知之,令我不與之舞,即刻來美團聚。乃從之。



 

不悲不氣不傷春,哪管刀槍架我身。
有法求僊難入道,無魔擾劫豈封神?
冷觀群醜成新鬼,惡活仟年笑舊人。
名士如雲多忘卻,疾書奮筆著心塵。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