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貼為【歸來探梅】君的,它並沒有注明是近體詩。我隻把它用普通話來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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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貼為【歸來探梅】君的,它並沒有注明是近體詩。我隻把它用普通話來讀。

這就發現最後的“因”不押韻。所以善意地提議把最後三字是否可改為“卻為甚”。

我把【歸】君的詩看作非格律詩,用的是普通話入韻。

你在後麵,提醒你把這詩看作是格律詩,用的是“十一真”的平水韻。

那我也是虛心學習,謝過你了。

你現在這個提問就是我們的分歧所在。

我根本就與那平水韻沒有任何關係,哪來什麽“甚”入“十一真”韻腳的事?

我把【歸】的詩看作一般的詩;

而你把它當作格律詩。

然而,【歸】君並無近體詩的標注,那我們把它用普通話讀,有何錯?

或者把【歸】君的詩改成非格律詩,又有什麽不可?(它本來就沒有說自己是格律詩)

不過,無論如何,我都感謝你的提醒。那以後,我認真看了【平水韻】,學得多一點,總沒錯。

 

(見原貼複製如下)

《題芋頭》 (作者:歸來探梅)

     生來瘦小帶毛身,

   外表粗豪內在真。

   此物從來嚴守己,

“芋頭”之罵是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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