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常之人皆可作到之事(例如智能手機和微信等等所謂 “高科技” 之民用化產品^_^),原本不必、大抵不應弘揚矣^_^
即便自己怯弱而無法作到(大部分常人或即如此),然亦應弘揚氣節;反言之,正是由於並非常人可以為之 ==》故應弘揚之 。。。
本文內容已被 [ 沁文----古來客 ] 在 2015-12-19 15:35:56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尋常之人皆可作到之事(例如智能手機和微信等等所謂 “高科技” 之民用化產品^_^),原本不必、大抵不應弘揚矣^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