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那首是一個典型的拗救。由於格律詩有個發展的過程,清人歸類的時候,基本上8句,用平韻,兩聯對仗就可以歸入律詩。於是《黃鶴樓》就歸入了七律。杜甫也故意作了不少拗體七律,大概是音韻上的一些探索。
至於為詩是否要作近體(格律),個人認為作者可以自己斟酌。比如用格律詩作長篇敘事,就隻能排律,聯聯合律還要粘對,那樣想寫好是很難的,如駢文容易流於形式。所以白居易的《琵琶行》,《長恨歌》,就不去用格律寫。這是個量體裁衣的問題。
杜甫那首是一個典型的拗救。由於格律詩有個發展的過程,清人歸類的時候,基本上8句,用平韻,兩聯對仗就可以歸入律詩。於是《黃鶴樓》就歸入了七律。杜甫也故意作了不少拗體七律,大概是音韻上的一些探索。
至於為詩是否要作近體(格律),個人認為作者可以自己斟酌。比如用格律詩作長篇敘事,就隻能排律,聯聯合律還要粘對,那樣想寫好是很難的,如駢文容易流於形式。所以白居易的《琵琶行》,《長恨歌》,就不去用格律寫。這是個量體裁衣的問題。
• 此外,其實李白那首1、4句均合律,23句隻要各改1個字就可以完全合律;隻是詩人注重“清水出芙蓉”,不去刻意雕琢而已。 -阿留- ♂ (718 bytes) () 10/15/2015 postreply 07: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