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候研兄!能“放鬆管理”,正說明天朝離法治還差得遠,一個“文件精神”或“批示”比已經成文的法律法規管用得多。讓我想起了清朝的用詞

來源: 阿留 2015-08-15 17:58:2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92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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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弛禁”。法律規程,禁就是禁,人治才分“嚴”“弛”而沒有量化標準!

此外,天朝缺乏美國那些應對各種情況的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 (SOP)。如果滅火不明起火物品為何物,是極其危險的事情,這是拿消防員的生命作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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