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唐詩中三平也常見。感覺這也是以詩證韻在邏輯上的局限,如果沒有任何假設,則很難判斷倒底是出律了,還是就應該按某個音讀。

來源: 阿留 2015-06-19 04:53:0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03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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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三平尾,有人統計過,唐詩裏光五律就有200多例。所以如果三仄三平都不能做準確的判斷依據,則隻能根據該字出現在偶數位的情況判斷(“阿”的情況常常是第六字)。但這就必須根據上下文作假設,推測是否是格律;而且即使其他句子都合律,也不能完全排除含該字的那一句出律的可能。如李白的“故人西辭黃鶴樓”,其他幾句也合律的,一般也歸入七絕,可是“人”出律了。

其實歸納法都有這樣的問題。完全符合邏輯的隻有演繹法。 這就是為什麽需要韻書最後規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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