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寫舊體詩,第一個基本功當數平仄音韻,第二個大概就是對仗了。舊時師塾童子一啟蒙,書館先生就開始教他們做對子。平仄隻要不出格,大家都一樣,分不出高下。而對仗,就大有學問,出手出口,立見高低。
對仗原則上就是相同詞性的詞,相同語法結構的詞組,相同語法功能的句子互相對應起來。如“回日樓台非甲帳;去時冠劍是丁年”(溫庭筠),回對去,日對時,樓台兩個建築名詞對冠劍兩個衣著名詞,甲對丁都很工整。又如“平岡細草鳴黃犢;斜日寒林點暮鴉”(辛棄疾),除動詞“鳴”和“點”相對外,其餘都是形容詞加名詞的詞組互相捉對。再如“脫樊野鶴衝天易;铩羽山雞對鏡難”(鬱達夫),鶴衝天,雞對鏡,主語和謂語也相互對映。例子當然是舉不勝舉的。
這是規矩,但又不是死規矩。死守規矩常常令詩呆板窒息。因此詩人有時也故意略破一下規矩,產生別有風姿的效果。如杜甫“五更鼓角聲悲壯;三峽星河影動搖”句,悲壯形容詞,動搖動詞。但一聽一視,雄渾天成。如改成“五更鼓角聲飛越”,詩味就大減。又如“落花人獨立;微雨燕雙飛”(翁宏句,晏幾道盜用),落花動賓結構,微雨形名結構,但如把微雨改成灑雨,飄雨,或將落花改成繁花,都會失去原句那品賞不盡的綽約的美。毛澤東“三十一年還舊國,落花時節讀華章”句中時間對時間,但不死對數詞。下句如寫成“二三四月讀華章”就不美。
另主語謂語在上下句中也可不對應,如“微雨欲來勤插棘;熏風有意不鳴條”(魯迅),這兒鳴條的是風,而插棘的不是雨,是人。詩在這兒隻求字麵上對著就行,不去死摳語法。因為詩是活的,不能將它框死。例子很多,又如“一樣傷心悲薄命;幾人憤世作清談”(鬱達夫),下句作清談的是人,上句悲薄命的也是人,但這主語在上句中隱去了,然而字麵上卻是擺平了的。
可是,我們又不能因為可破規矩,就隨意不守規矩。破例時總有它可破之理。如杜詩悲壯動搖句,一是視聽相對,二是可作表語理解,鼓角是悲壯的,星河是動搖的。落花微雨一聯,兩種環境互成對應。且這兒“落”似乎有英語中現在分詞的意思,falling flowers. 因而骨子裏還是有形容詞的成分。
總之感到詩詞對仗,工巧之間,學問很多,要對得工,對得巧,又要妙意天然,不著痕跡,實在不易,夠自己學到老,學不了。袁枚在《隨園詩話》中說:“作古體詩,極遲不過兩日,可得佳構。作近體詩,或竟十日,不得一首”。沒有好的對仗是常見的一卡。 但我想,也正因其難,才有樂趣,才會令有誌者一代代的癡迷不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