慚,謅議且慨歎對真、善、美的追求與掙紮 --- “真”是爭端的元凶(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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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惡可以並存(例如張愛玲與胡蘭成,請原諒我個人鄙視胡蘭成之漢奸經曆;影視中有許多善惡相處的例子),美醜亦可並存(例如諸葛亮與醜妻、黃承彥之女),但唯獨人們對於“真”(“真與假”之爭其實就是“對與錯”之爭)最難將就和妥協 --- 大至宗教和主義,小至夫妻之間因為日常瑣碎之事拌嘴,其實是無非是爭論誰的看法或主張是對的。

如果套用聖經的故事來解釋,自從《創世紀》中亞當和夏娃吃了智慧果那一刻,就擁有了(至少是自以為是的)自己的意見和主張,也由此擁有了求“真”、與他人關於“真”進行辯論、乃至爭吵大打出手直至戰爭的“資格”和“動因”。

因此,“真”最致命、是一切爭端的來源!當人們認為自己的思想、品德(人品)、或言行是“對”的是,本質上就是說自己站在“真”的一側、對方站在“假”(或“錯”)的一側。

當人們關於“善”和“美”爭論時,本質上是在爭論他們各自關於"善"與“美”的定義或標準 :皆認為自己關於二者的定義或標準是“真”(“對”)的、而對方關於二者的定義或標準是“假”(“錯”)的。

因此,真善美三者之中,人們最放不下的,最致命的爭吵之處就是“真”。

真善美者,人類求也;真理探索,終極不舍。
夏娃其錯,智慧之果;於真癡魔,在心執著。
持以辯駁,賴以明奪;世存亂禍,源出爭說。
是故:非優雅無以論真,非謙卑無以稱善,非距離無以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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