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龍MM,老豬隻同意已婚的時候與其他異性保持距離,然而,不同意未婚戀愛時必須與其他異性保持距離。

來源: 豬無忌 2013-07-03 11:44:5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869 bytes)
未婚的狀態本就是自由選擇的狀態, 男女雙方沒有權利義務關係也沒有相應的法律規範,由而彼此也同樣沒有法律保障, 道德標竿是虛的, 法律是實的。

戀愛的排他性與專一隻有在雙方已經確立彼此是進入結婚禮堂的最適人選後才有意義, 如果碰到的對象不是最適選擇, 一方心猿意馬, 另一方堅持從一而終, 最後兩人還是走不到一塊兒去, 終會留下殘局。  君子交絕不出惡聲,漸漸疏離是大部分心猿意馬的那方會采取的方式。  從一而終的那方看似吃虧, 實則不然。  戀愛階段就發覺不是最適選擇, 勝過勉強進入婚姻而後離婚要好太多太多了。

小龍MM, 這個壇子是個好壇子, 詩友們都是有才有德, 理性客觀的。 如果你的堅持受到詩友們廣泛的勸阻,你靜心想想,到底是進還是退好??  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情況不適用於你的情況!  老豬肺腑之言, MM你斟酌吧! 

所有跟帖: 

豬兄說的未婚狀態太模糊;實際婚姻是有責任義務的;體現在判例法裏麵。 -淘金客- 給 淘金客 發送悄悄話 淘金客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03/2013 postreply 17:30:59

淘金兄弟加入討論甚好, 老豬讀了小龍的幾個貼, 似乎敘述裏雙方完全沒有婚姻關係,純粹是交友和戀愛的認知問題。 -豬無忌- 給 豬無忌 發送悄悄話 (134 bytes) () 07/03/2013 postreply 17:58:12

好像有說在一起誒,你暈還是我暈?實際婚姻指的是有實際無名義。判例比較複雜。 -淘金客- 給 淘金客 發送悄悄話 淘金客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03/2013 postreply 19:42:12

明白了。要我說,別讓沒有歸宿的交流浪費大好時光;還是生活在真實裏明智。 -淘金客- 給 淘金客 發送悄悄話 淘金客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04/2013 postreply 04: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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