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不懈人生追求 六十四、15年媒體50+跳槽(三十)

來源: 求索之路平坦心 2021-04-11 01:48:3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0837 bytes)

 

 

 

曉曉姑涼應聘時發給我的既往作品,感覺挺不錯的啊!

 

 

 

   把時尚元素納入中華老字號

美編曉曉21歲,北京理工大學工商管理係200屆本科畢業,曾經做過時尚設計。因為我想把《老字號品牌營銷》雜誌版式設計納入時尚元素——我認為老字號應當麵向80後、90後,這樣中華老字號才有未來!

我覺得老字號雜誌應該搞得時尚一點吸引年輕人看啊,所以呢,曉曉的設計正符合我的心願。

 

曉曉設計的老字號雜誌版式,我是認可的,但遭到保守勢力排斥。

 

 

曉曉小丫頭有點自由散漫、起床困難戶,上班趕不到點的,經常十點、十一點才來辦公室。她夜貓子、晚上熬夜玩,但她設計東西確實有一些新意,我就比較包容她,希望給她一個寬鬆環境。

但劉某慧他們不太能接受,曉曉有兩次上班姍姍來遲,都被劉某慧碰到——劉家在石家莊,經常是周一周二過來北京、周四周五就回去石家莊了。即使那樣她都碰到曉曉兩次“遲到”,她當時心有不悅,嘴裏無聲,但過後單獨跟我說:“你也別太遷就她啦!……”盛某在辦公室的時候比劉某慧多,知道曉曉經常晚到,但從不發聲。後來一天,盛某把我叫到他住的次臥(平時也在裏麵辦公)悄悄跟我說,他們(包括劉某慧、劉某和丁某敏)覺得曉曉設計的東西不太符合雜誌的要求,加上她不遵守勞動紀律,所以決定辭退她。我一聽他們事先不和我商量、搞我突然襲擊、但感覺事情已經無法挽救,可我依然不願意讓曉曉離開。盛某見狀就說,如果你不便開口辭退她,我去跟她說。我一想,事情至此還是我自己去說吧,他們去說估計通過挑毛病趕人走、肯定很傷害曉曉(我會心疼的、我就把她當女兒看待)。我就自己去把曉曉叫到主臥辦公室跟她說了,結果小姑娘感到委屈、一下就哭了……

曉曉走後,她父親(也在商業媒體供職)不服氣地跟我打電話,質問為什麽開除她女兒,我頂不住隻好和盤托出是社長劉某慧要開她,她父親又打電話找劉某慧,最後還當麵找了總經理丁某敏,丁慧明麵對本家虛情假意、嘴裏說著要給補償,但最後雷聲大雨點小,沒給多少錢。

為這個事,曉曉父親對我也產生不滿,甚至後來在丁某敏那裏當我麵毫無根據地貶損我不懂出版業務,我沒和他爭辯,但感到很無語和鬱悶!

 

曉曉設計的老字號雜誌版式經典雅致,中華老字號不納入時尚元素,就沒法吸引年輕人關注,還談什麽未來?

 

 

我記得曉曉後來過來領工資時,我把她送出去,她很可愛地要跟我“私奔”——她說我們去找一家雜誌一起應聘過去吧,我聽了覺得她太天真可愛了,哪有辣麽湊巧同時招聘主編美編且同時聘上的啊?

因為曉曉父親給劉某慧打過電話,劉某慧怕被人記恨他,後來告訴我是總編劉某沒看上曉曉設計的版式,才讓她走人的。

但後來我獲得的真實信息是,曉曉無意間得罪了總編劉某,遭到報複。為什麽呢?曉曉剛上班的時候,我就跟她說,這個地方除了我給你安排的工作之外,其他人安排的事情,你都可以拒絕!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小雜誌人手不夠,經常叫其他部門的人幫忙、打雜——我不願意曉曉幹其他事耽誤一心一意設計創刊號版式。曉曉平時知道劉某慧、盛某是領導,所以不會拒絕他們的指派,但因為劉某很少來,我也忽略了跟曉曉說,結果有一次劉某給曉曉一個優盤讓她幫忙打印東西(當時我不在),遭到曉曉拒絕,結果駁了總編的麵子,因此被劉某懷恨在心,所以後來找茬開除曉曉。

當然,曉曉的設計也不被他們認可,但我覺得不是曉曉的問題,而是他們一眾人觀念是在落伍。

 

 

                 過了前村沒有後店

曉曉走後,沒有美編,盛某曾經把雜誌設計拿給他兒子做——他兒子搞了個設計室就在從事這方麵業務。盛某兒子長得很帥、彬彬有禮,也很陽光,設計的雜誌其實可以說是精品。但是呢,就跟盛某寫的東西一樣,有些過於傳統,顯得理念老化(估計受盛某製約)。五十年代出生的盛某國學功底不錯,寫的文章也是有板有眼、中規中矩的,字詞句篇中沒有一點毛病,美中不足的就是觀念有些老化、陳舊。所以呢,他們還是停留在傳統文化層麵去理解、把握中華老字號,而沒有更多思考中華老字號的推陳出新與麵向未來,沒有考慮老字號雜誌的受眾與老字號產品一樣,都應該麵向年輕一代。所以,他們更沒有想到更不能接受時尚元素納入老字號雜誌。盛某還在雜誌上加了一個封套,古色古香那種風格。但我跟劉某慧都覺得有點古板、落後時代,所以,給他否掉了——盛某跟劉某慧是師生關係,我剛去上班時,劉某慧就悄悄跟我說盛某觀念比較老舊,有些事情我要獨自決斷、不要聽他的。因此,有些是劉某慧不同意的東西(我也不認可),她礙著麵子不好反對,就那我當擋箭牌,否掉盛某意見——盛某對我的決定是尊重的,他的稿子從來都是豁達地聽憑我處理,我也基本不動。

不過,盛某人品極為爛賤。一天,我發現洗手間地上放了一個漱口杯,覺得奇怪為什麽辣麽不講衛生放地上,就問盛某:“那杯子是你的嗎?”他說是,然後說:“你要用就用吧!”我說:“我不用!”我怎麽會用別人杯子,何況還放在衛生間地上,多麽的惡心啊!然後我好奇,就問他那杯子是幹什麽用的?絕想不到的是,他的回答:“那是我洗生殖器用的。”我當時聽了直覺惡心,也驀然升騰起對他的無比厭惡與嗤鼻!什麽玩意?垃圾貨色!

4月底,我又招了個美編張某,但這個女孩成教大專,排版湊合——薪酬待遇與辦公條件差、不好招人,隻好她了。

 

第三個美編張某設計的版式,跟美編曉曉相比,水準涇渭分明。

 

 

張某來吧,我給她承諾了4000塊錢工資,因為我隻能這個權限,結果這個工資沒有完全兌現,她幾次問我簽合同上社保的事(我也頭疼沒有呢),我也給她反映了,結果沒有兌現。可能認為我忽悠了她,再加上其別人挑撥離間,反正後來跟我搞得很不愉快,甚至言行舉止沒有教養!這個姑娘對工作也不敬業(待遇不到位可以理解),曾造成版式錯位,導致印刷質量出現疵點,可她卻利用我辭職後人不在,誣賴是我造成的。

 

 

 

魑魅魍魎 廟小神靈大

丁親口告訴我,是盛某、劉某和劉某慧合夥欺騙她,讓她投資80萬改雜誌刊名後刊號屬於她擁有,但她投資改刊名後,發現刊號依然屬於石家莊報業集團,而她隻有使用權。但丁某敏同樣重利忘義、毫無誠信!

作為國家商務部老字號專家的丁某敏曾經帶著我采訪了北京一些知名老字號企業,比如張一元等等,但實際上她趁機推銷她杭州的商務合作項目,可這事背著劉某慧——我也沒跟劉某慧講,否則她們又要發生新的衝突。在這之後不到兩個月,我的采寫報道出刊後,我們雜誌社廣告部主任就找我要張一元老總的手機號,我當時沒給——我覺得剛剛采訪了人家就去要錢,不太妥當——後來劉某慧質問我為什麽不給張一元老總手機號?廣告部後來找張一元要了一些錢作為品牌推廣活動費用。

上一次劉某慧曾帶我和張某忠去央視拜訪田導演,後來有一次田導演我打電話時,說起他們曾經在浙江拍了個老字號係列紀錄片,但是這個紀錄是不跟企業收費的,“但丁總卻跟企業收了費……”。其實田導演隻知道丁某敏在央視拍攝最初跟企業收了費——在田導演說明不需要收費後,丁某敏依然偷偷跟後續參加拍攝的企業收了費——這是我在跟田導演通話後從丁某敏身邊的人處獲悉的。

那次田導演跟我通話本來是想了解一下雜誌運作情況,因為她想來接手這個雜誌(帶著投資),可聽我說起這個雜誌內部矛盾衝突、各種利益紛爭以後,她覺得不能來趟這池渾水了——估計當時丁某敏、劉某慧等知道我“壞”了她們好事,會氣得吐血的,哈哈哈哈哈。

劉某慧則不止一次跟丁某敏索要管理費等等吵架,丁某敏因為使用刊號每月要給石家莊報業集團的管理費十幾萬,但發生拖欠。石報集團敦促劉某慧索要,她壓力山大,完不成任務難以交代。每次掛掉手機,劉某慧就恨之入骨、咬牙切齒地罵:“不要臉!真不要臉!”然後衝盛某說,“把我氣得,血壓都升高了……”

丁某敏跟劉某也有過節,她有一個杭州老字號企業合作項目,請劉某去幫她協調,結果劉某去了以後獨自攔下該項目自己運作掙了五十萬,丁某敏對此耿耿於懷。劉某對丁某敏也沒有好感,甚至貶損她從英國留學回來的女兒,“長得那麽胖,誰要啊?嫁不出去!……”其實,在杭州開會見過丁某敏女兒,我覺得長得挺好的,圓圓的臉、斯斯文文的。劉某對丁某敏有意見可以理解,但你不應該詆毀人家女兒啊?你不是也有女兒嗎?那人家說你女兒不好,你怎麽想?就沒口德!劉某這個人吧,其實我也看不上他,他非常自以為是跟我說,唉呀,在北京一年掙不到50萬怎麽活啊?尼瑪,你明知哥收入嚴重拖祖國後腿還要來擠兌,你特麽也還狠毒了吧?這還不算,還拿出個小鐵盒子很神秘地跟我說:“我每天要吃三種保健藥……”據說他一年掙50萬,可他一到北京來,晚上住宿居然是在雜誌編輯部打地鋪——因為主臥住著劉某慧、次臥住著盛某(周末除外)我對小富豪的他睡地鋪感到莫名驚詫!後來獲知他離異後還要補償前妻的錢款、還房貸和供養女兒國外留學,所以餘糧不多,隻能節儉睡地鋪。不過既然如此,何必打腫臉衝胖子*****幹嘛?這個人生活習慣不太好,大夏天的,我上班去辦公室,赫然發現一張桌上放著一個碩大殘缺啃了一小半的西瓜,感覺非常不好——辦公室不是家裏麵,太不講武德了!

劉某身材高大挺拔、五官輪廓分明,他跟劉某慧關係不錯,一天上班時間,劉某慧從外麵進來,滿臉桃花、春風蕩漾,宛如十八歲少女般的無邪,她興衝衝地捏著一根垂涎欲滴的………………棒冰,各個房間找尋並柔聲呼喚:“劉嚼餿……劉嚼餿……”好不溫情脈脈、體貼入微——我當時忍不住一笑,劉某慧看我笑她也跟著笑了,哈哈哈哈哈哈。

   

 

雞鳴狗盜 池淺王八多

跟賴茅酒廣告簽訂後,劉某慧從石家莊帶著一個財務賬戶興衝衝趕來,要賴茅酒公司把廣告款打入這個戶頭、不給丁某敏獲利——這顯然不合常規、實際上是違法的——簡直就是強盜打劫行為。這是他們幾個的合謀,事先並未跟我透氣。但盛某在征求我的意見時,我明知不對,但不想表態——我說了沒用,同時不想卷入他們的勞什子事情。劉某慧、劉某和盛某、沆瀣一氣,不過,他們也叫來張某忠,沒想到張某忠持反對意見,但劉某慧執迷不悟,張為此告誡:“淑慧,這樣子會惹麻煩……”劉某慧鬼迷心竅,竟然施與臉色回絕張某忠。再後來,他們征求廣告部主任意見,遭到反對後才作罷,隻好讓賴茅酒打款到百年瑞祥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但從此,劉某慧對賴茅酒的合作態度消極——因為無法因此獲利(我有獎勵),所以,借故不讓我到貴州采訪賴茅酒公司,我隻好根據他們資料編寫稿件。對此,我毫無辦法,也不便向丁某敏透露,劉某慧給我的工作任務安排絲毫不因為承擔賴茅酒專題稿件寫作而減少,完全不管不顧。

我回京後既要寫報道老字號大會稿件,還要寫現場采訪企業家的稿件,同時還要編輯盛某、劉某和張某忠等人的稿件以及其他來稿——張某忠這次稿件寫的不錯。事實上,我當這個主編,他們很省心,我采寫的稿子、編輯的稿子他們所謂的三個領導就過一眼,可以說不需要修改,因為他們的文字功底都沒有我好,他們的媒體從業經驗也沒有我豐富……

但是,屋漏偏遭連夜雨,由於赴貴州采訪賴茅酒缺位食言違諾,賴茅酒老總賴世強極為不滿。據說嫌我稿子寫的不好,揚言要扔到廢紙簍裏去,嗚嗚嗚嗚嗚嗚嗚,尼瑪大哥,不帶醬紫欺負銀捏!

這個廣告做成了,我有兩萬多元的提成,這尼瑪比在這破雜誌半年月的工資都更多,哥捉雞鴨!正好,丁某敏在中華民族園那邊老字號商城有個辦公室,她每月都會來幾天處理相關業務,因此還帶著我采訪北京一些老字號企業,我便讓她敦促劉某慧讓我去貴州采訪賴茅酒,同時,我順便也告訴了劉某慧他們曾試圖攔截廣告款一事——我既然可以告知她,當然不在乎劉等人知道,但還是囑咐她保密。不過,丁某敏正好抓劉等人把柄,也順便破壞我與他們關係——對她有利啊。所以,後來一天上班時,劉某慧進辦公室後惡狠狠地盯了我一眼,我就知道怎麽一回事了。

始料未及的是,劉某慧出於報複居然背著我讓劉某去貴州采訪賴茅酒公司,這是嚴重損害我的利益之做法,當然激起我對劉某慧的強烈不滿。

劉某去後,賴茅酒感到滿意,畢竟劉某頂著“總編”的名頭。劉某親臨現場采寫的稿件顯然勝過我僅用資料“閉門造車”的文章,加上他熱情歌頌、讚揚的內容也令賴世強開心滿意——作為時政、財經主流新聞媒體記者出身,哥依然恪守客觀嚴謹的報道風格,自然沒有主觀捧場內容,這也是文章不夠拔高,難以令人欣悅的原因……

劉某參與采寫賴茅酒軟文呢,對這個廣告有貢獻,結果他就該績效分成了。開始我讓丁某敏決定分成比例,但丁讓我們自己商量。劉某來編輯部後“很客氣”地說讓丁總決定吧!我告訴他丁的意見後,他依然“很客氣”(老子狠感動)讓我決定——其實按我意思的話,這個提成我應該70%,他30%足夠了,但是我還是出於大度吧,就說我們各分50%吧?沒想到他居然臭不要臉地露出不服氣的表情反問我說各分一半?令我大感意外!我說你認為該怎麽分呢?他就不說話了,我再說那你跟丁總商量吧!

後來我跟丁某敏說,提成分配比例看劉某的意思,我尊重他的意見——我很大度很大方的!丁某敏為此表揚我大氣,哈哈,我這樣做的目的是以退為進,我看他劉某好不好意思多分提成,因為我跟丁某敏強調各分一半的話,劉某如果不服,可能還要找丁某敏討論分配比例,我幹脆大方一點,這樣劉某會不好意思的,最後還是各分一半。嗬嗬。

 

             我把老板推薦的編輯趕走了!

丁某敏跟我說,她要薦一個暢銷書作家楊某(確實小有名氣)來當編輯來,4月份(曉曉走後),地方大學中文係畢業的他來上班,因為他有過記者編輯經曆,我很高興有了工作夥伴。上班伊始,他信心滿滿地跟我說,我們倆好好配合,把這個雜誌做起來——哥一聽這話馬上心裏不淡定鳥——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他卻酣然入睡——第一天中午我飯後回來,發現他居然捷足先登、占據主臥午睡,你就不能去次臥嗎?平時沒人我就在主臥躺椅上午休,這下可好,他來第一天就鵲巢鳩占,長期以往豈不喧賓奪主嗎?你一個編輯,特麽剛來就和主編相提並論、分庭抗禮,你當你誰鴨?就他這言行埋下了我後來趕走他的伏筆,哈哈。

楊某每天上班都不趕點,基本十點前後、有時中午快12點才來,我也不管他,我都比較寬鬆對待,加上是老板朋友啊。有個插曲,楊某上班後,丁某敏叫我和楊某搬進編輯部所在民居主臥與次臥,說免費住宿,叫我們一人住一間——實際上就是想把劉某慧、盛某和劉某他們驅逐了。我之所以沒有搬呢,首先是如果我搬到編輯部這個房子來住的話,那丁某敏一天24小時隨時都可以因為工作上的事找我,超級996、太不爽了對吧?第二個呢,她讓我們搬進來純粹是為淵驅魚、幫她把二劉和盛趕走——那個時候我還沒意識到她已經產生了跟他們“分家”的念頭,我更沒想到她後來要開除劉某慧,但覺得自己不能跟人當槍使!再說我跟他們三個抬頭不見低頭見對吧?我也不能夠去做這種落井下石的事——但是楊總還真想搬進來,他還跟我問什麽時候搬?第三呢,丁某敏這人勢利小人、重利忘義還言而無信,她說免費住宿,開始幾個月可能不出房租,但以後絕對讓你自己承擔房租,問題讓我要租房子的話幹嘛道這個偏僻地方?我當時還住在北京舞蹈學院旁邊,那裏生活等很方便。

我跟楊某約好他寫一兩篇稿子,但大概一周後他屆時拿不出來。我說不是定好了今天搞交稿嗎?結果他反而說:你還這麽認真那?我聽了真的很不爽,編輯出版有一個流程對吧?什麽時候截稿你不是不知道,而且你來得晚走得早我也沒卡點啊,你是老板推薦過來的,難道你不該幫老板用心工作嗎?他和我商量寬限一兩天,結果到時候交的稿子很粗糙、根本不能用——我既生氣又喜出望外——覺得他來了沒用,但他爛稿子也正好授人以柄,於是果斷讓他走人——雖然他是老板推薦的!他不稱職我有權力不給他安排工作!我就告訴他因為稿子質量不合格、工作不稱職,不適合留在這兒上班,他不是特別服氣,很委婉地表示好像我沒有權力辭退他。我就說我 不是辭退你,但是呢,我有權力不給安排工作、不給你打考勤,從明天開始,我不給你安排工作,也不給你打考勤——編輯部考勤我負責,每月發工資前要統計上報,公司再根據這個發工資。他沒辦法,第二天就沒來了,然後我就給老板丁某敏發郵件讓他走人理由,並附上他的稿子——我以事實說話。據悉丁某敏後來把他安排到經營部行政那邊辦公室上班,但他也沒去。後來我6月底辭職以後他才回來上班,接替我當主編,嗬嗬。

“陶勇,你不能辭退楊某啊!你沒有這個權限啊?……”這事比較搞怪啊!奇葩之處在於,我把他趕走了,丁某敏都沒說什麽、也沒跟我打電話,可劉某慧居然氣急敗壞地打電話給我。我強調我沒有辭退他,我隻是認為他還有必在編輯部工作,我不給他打考勤罷了……

 

                 社長劉某慧“開除”不了我!

更怪異的是,5月份的一天,在辦公室裏,劉某慧為了“幫助”我認清丁某敏的為人,就給我披露:當初楊某來上班時丁某敏告訴她:“我物色到了一個能力比陶勇強的人,讓他先到編輯部當編輯,等以後熟悉業務後把陶勇替換掉!” 我聽了沒啃聲——我雖然不太懷疑劉某慧的說辭,但我心裏卻想:“你當時打電話阻止我開除楊某又是為啥?”

有一天中午,我正在吃飯,丁某敏在北京老字號商城辦公室打電話叫我去她那裏開會,她說頭天通知盛某、劉某慧要他們和我一起開會,結果他倆去了說不用叫陶勇參加都行,我才知道他們排斥我,於是,我告訴丁某敏我不想跟他們一起開會,有事我單獨過去找她就行。

5月份賴茅酒廣告款到後(實物酒還沒運到),公司決定我跟劉某按各分一半提成,不過,要等酒到了才拿提成(現金與酒)。我本該有2萬多塊錢份額提成,因為劉某慧導致我損失一半收入,所以,我心裏痛恨她!

記不清是什麽原因了,反正之後跟劉某慧在短信上吵起架來,最後呢,我辱罵了她(文罵),她雖然是河北大學中文係畢業的,但依然不是我的對手,嗬嗬。結果她忿恨交加、惱羞成怒,一路氣急敗壞、風馳電掣地從石家莊趕來北京,要召開《老字號品牌營銷》全社職工大會,高調宣布開除我——接下來就是丁惠敏後來告訴我當時她倆對話的情形:

丁某敏說那天她在門口碰到了劉某慧,看她怒氣衝衝的就問她:淑慧,什麽事情讓你這麽生氣啊?然後她就告訴丁某敏,我跟她在短信上怎麽吵架,然後我辱罵了她。現在,她要召開雜誌社全體員工大會,宣布開除陶勇的決定!這個時候丁某敏就跟她說:“淑慧,你還是暫時先不要開會宣布開除陶勇!”劉某慧不解地問:“為什麽?”丁某敏就說:“如果你開會宣布開除了他,但萬一他又沒有走成,那你怎麽辦?那你不是下不了台啦嗎?”劉某慧一聽丁某敏說這個話,一下子就像泄了氣的皮球,沒轍了。因為她這個時候明白了,丁某敏的意思實際是不同意開除我,所以她即使開會宣布開除我也沒用——事實上我趕辱罵她,就因為她實際上已經成為傀儡社長,在她的造次下,我跟丁某敏無形中“結盟”,把她完全架空了。

後來的一天,我上班時正好碰到劉某慧從辦公室出來,她看見我,居然打腫臉充胖子地質問我:“你來幹什麽?”我當時沒想到她會這樣,不假思索地說:“我上班!”話音剛落,我旋即明白過來,但我沒再理她,知道她死不要臉,就直接進辦公室去了。

 

 

                  老板把社長劉某慧開除了!

大概6月上旬的時候,我不知道劉某慧與丁某敏之間具體發生什麽衝突,突然公司發了個文件給大家宣布,撤銷劉某慧社長職務並給予辭退。雜誌社四月份招聘的行政負責人還打電話給我說,劉某慧來了後讓她把主臥的私人物品東西搬走。但劉某慧自從被撤職辭退後,就再也沒來過編輯部了。等了一兩個星期嘛,丁某敏這邊以公司名義還報警,報警書麵報警材料看過,就是說公司辭退占著房屋不退,要求警方出麵勒令她搬走東西……

估計是警方跟劉某慧聯係了,後來她從石家莊把生活用品拿走。她來了以後看見我說實話臉色有點尷尬不自然——當初她想開除趕我走,現在她反而被開除趕走,那種羞辱感自不待言啊!但是我呢,並沒有羞辱她,我依然心平氣和的和她說話,但實際上我內心是幸災樂禍的,我看到她的笑話了,已經勝利了,不必落井下石羞辱她,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劉某慧東西搬走後,丁某敏在《人民畫報》社配樓多租了間辦公室,讓編輯部搬過去,然後把這邊房子退租了。最後辦公的一天,劉某一大堆東西等著搬走,他在這樓上租了個房間,我沒幫他搬東西,留下他一個人等搬家的。

    丁某敏一直在說要重新簽訂一份合同——意思之前劉某慧跟我約定的口頭合同作廢,我以滿懷希望等待著,結果等她6月份把所謂合同文本發給我時,才發現這是一份蓄謀已久的“合同”——老字號品牌營銷雜誌社編輯部主任目標責任協議書——早在二月份就出爐,但一直沒拿出來,看看內容兼職煞筆的無以複加:要求全年完成10萬經營任務,年工資居然才三到四萬——等於你一年掙10萬,你最多才得四萬……於是,我斷然拒絕丁某敏的“合同”,表示無法按照這個內容跟她合作,於是提出6月份第三期雜誌出刊萬就辭職。

丁某敏又叫我到杭州去上班,我問她去杭州給我多少工資?沒想到她說依然是四千,我說去杭州你還不給我漲工資?她居然說杭州的物價比北京很便宜,我當然謝絕了她的邀請。

我在人民畫報社那邊辦公室上了幾天班,監控著把第三期雜誌排完版電傳杭州丁某敏終審——劉某的總編與盛某的顧問貌似被停止了。之後我也辭職了,劉某、盛某和劉某慧另起爐灶、廣告部主任也加盟他們。丁某敏聘請楊某擔任雜誌主編,具體情況就不了解了。多年後得悉《老字號品牌營銷》雜誌搬到石家莊辦公了。

我六月走時,丁某敏打電話叫我領取賴茅酒廣告獎金五千多元,原定獎勵我13瓶酒,結果隻給了六瓶——丁某敏瞎扯說要送“商務部領導”,以後給我補上——她扯犢子的“商務部領導”其實是商務部主管老字號的司裏副司長。

我在這個雜誌半年期間,是所有人中貢獻最大的:一個是我采寫的稿子最多——從北京老字號到天津老字號再到杭州老字號,都是親曆親為;第二個是雜誌廣告經營額十多萬中,超過一半(八萬)是我完成的——廣告部的同事很盡力,但新創雜誌廣告業務很困難,所以,他們完成的幾萬廣告額,大多是通過策劃品牌宣傳,收取兩千、三千、幾千隻零敲碎打進賬實現的——這也是超常發揮能力的體現。

    不過,我覺得這個雜誌給我的回報並沒體現我的價值,因此,辭職的同時,跟丁某敏提出要求補償,不過丁某敏倒是始終沒有拒絕我的補償要求,但是她的補償方式不能令我滿意——她始終願意繼續跟我合作, 9月份還給我打電話說她通過商務部一位司領導,把一個停刊雜誌刊號拿過來,把杭州那個內刊雜誌做起來,然後請我做兼職。另外她說在北京也有一些文字工作可以請問參加,通過這種方式(稿費)來補償我。說實話,我對丁某敏不相信,她這種所謂稿費很虛,根本不能真正補償我,更何況社保之類隻字不提。有鑒於此,我認為她的邀請純粹緩兵之計、實際逃避應盡責任,所以,我依然提起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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