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在道德經裏說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字麵意思是說隻有不爭,才沒有人能與他爭。
這句話反過來講就是如果和人爭,就一定有人和他爭。如果沒人和他爭,那他又和誰爭呢?因此,隻要和人爭,必有人和他爭,如果不爭了,那也沒有人能和他爭了。
現實中,仿佛我不爭,也會有人與我爭,如果“不爭”就會害怕失利或受控,失利受控就會有失意。“不爭”但心對爭的對象有所求,還被其控製,那“不爭”隻是回避了爭,不是真正的不爭。而回避爭,結果就是感到失利受控,失意的感覺,因為失掉了心中欲求的對象。
爭。需要爭的必然是有欲求的對象,如利益、權力、名聲。越需要爭的東西,往往就會越稀缺。但越是稀缺的事物,對於人來講卻反而越不是必須的。空氣、陽光和雨露,不需要爭每個人自然就可獲到,空氣時時存在,陽光晴天就有,雨露則在雨天或潮濕的季節。相對於陽光和雨露,空氣是最不稀缺的,我們幾乎不會注意到它的存在,但人沒有空氣一分鍾也不行。
爭,是個體強化自我存在感的表達,個體對強化自我存在感的需求就是個人欲望。能產生欲求的事物,如金錢不一定稀缺,但欲望卻可以讓人感覺一直不夠,因此需要不斷的索求,擁有金錢就等同於擁有物質,對物質的擁有強化人在物質世界的存在,帶來安全的感覺。性欲和其繁衍的功能是另外一種對存在感的需求,個體在這個世界是一個個孤獨的靈魂,獨自來到這個世界,也得獨自離開,個體通過情欲與世界連結,心永遠無法滿足是對孤獨的真實寫照,性通過肉體的連結,靈魂發生短暫的融合產生愉悅,暫時告別孤獨,但短暫的告別之後還得回到現實,迎接短暫愉悅的是回到現實的失落。癮,與性相似,是靈魂不斷用對具體事物的連結來暫時忘記現實的孤獨和失落。
人因為欲來到這個世界,帶著欲長大,老去並離開。“欲求”需要“爭”在現實裏普遍存在。因為欲和爭的存在,道德、禮儀、規矩和法律才有存在的價值,建立社會秩序規範個人行為。但是欲求和限製是一對天生的矛盾,在規則下的爭就是怎樣利用規則更好地達到爭的目的,而欲求的不斷擴張帶來的是對秩序和規則的持續張力和對個體和資源持續增加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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