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論壇裏所謂的版主在無人能製約其刪帖權力的情況下基本上就是個可以將論壇淪為家天下的自說自話我行我素的論壇王者。
眾所周知,無法製約的王者的另一麵就會是個流氓。"我是流氓我怕誰"就是握著可以自我立法尚方寶劍者的自我意識。
何為要"把權力鎖進籠子裏"?就是要對權力進行管製。
總統,總理的行政權力都還有憲法規定著,那麽版主刪貼的權力又如何來製約?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在民主的環境裏不應該有讓恣意濫發淫威的太上皇存在的條件,這應該是個常識。可是,我看在眾多的民主論壇裏並不具備保護民主言論一定得以順利表達的條件,也不存在保證被刪之帖可以被合理的程序來進行檢驗的可能。
在被刪文者無處可以申辯又為了避免被再次捂口刪帖隻能用無力的"隱語"發發牢騷的環境下,如果說文痞的放肆是條棍子,那麽版主無可製約的刪帖權力就是把可以任意妄為的刀子了。
古時候有"無為而治"的說法,那就是一種對自我能力的問鼎和對無上權力的自我約束,有道行者可以用它把事情辦得坨坨貼貼的。舉個例子,這城裏的"百家雜談"和"文化走廊"的管家就是這樣深喑其中奧妙的有道者,這一段時間下來這兩個養成良好交流風尚的板塊能逐漸聚集起一批有較好個人素質並能投出較高質量文章的能人賢者使得論壇日見興旺起來就是個證明。
但不是每個板塊的版主都是有如此的管理能力的,濫用不加管束的刪帖權就是缺乏修養者的一個側麵。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去約束版主隨意刪貼的權力呢?人的欲望是無止境的,無上的權力更是這種欲望的催化劑。
一般而言約束隻能來自兩方麵的力量。一是自我約束,不過那是要有相當的自省能力的,成為這樣的貴者不是每個凡夫俗子都有的福份;另一種是在對人性失望之餘加以亡羊補牢的規章製度。
可是我們隻看到了可以任由版主自行解釋的刪帖條文,卻沒有看到對如何行使刪帖行為進行規範的監管的體係。如此的單方麵授權的製度無疑就是個腐敗,濫權的溫床,如此狀態下的論壇隻不過是個"欲"為刀俎"文"為魚肉的文章屠宰場。
文章不是不可以刪,但應該有個怎樣刪法的監管問題。
無可監管的王者濫行就隻能是個魚肉作者的流氓式的惡搞。曾有版主來約我提交申請一起"做莊"當版主,這樣的建議者雖不能說絡繹不絕但也遠不止來"三顧"過,結果是都被我謝絕了。這倒不是我不慕虛榮也不是不願為大家出力花時間,而是因為我自忖自己的自律自尊能力可能有限,所以不願讓自己的名譽為不健全的製度作了犧牲品。
以我一管之見除了現有的絕對可以引起爭議的刪帖手段之外,使用版主權力更可取的用法是在於商量探討甚至也可以是警告,如果還可以用上民主評議和給發帖者以自我申述的機會豈不是更好?這是題外話了。
我也曾經為被過去的被刪帖者秋後算賬的刪帖者拉過架打過圓場。現在想起來----說實在話這樣蠻橫的刪帖實在不是個"文道"。
單方麵監管是君臣父子關係的翻版,是落後文化的延續。規定這樣的關係其本質是虛弱者借以阻擋真言的明察----不許犯上,隻許州官放火的專製。當然,這樣的專製也是有成效的,比如在這樣的關係條件下就有齷齪靈魂趁機喊出了隻要順著版主的意思做就好的江湖話來,再比如至今也沒有看見有幾個被未經理論就被刪了帖還膽敢站起來作"亂"的。大概等級觀念已經深入骨髓了罷,逆來順受地跪慣了也就不會再有站起來的打算了,但更大的可能是他們找不到可以為自己來申述的辦法和渠道。
如今許多的論壇裏並沒有可以用民主的權利來對刪帖權力加以監督進行規管的製度。但常識告訴我們,有擁有可行使的權力就應該也擔負起被監管的義務。既然是民主論壇,我們不禁要問刪帖的權力該負有怎樣的義務?刪帖者不當的言論又該由誰來刪?換句話說在個人修為尚未完善的前提下,誰來製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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