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 La Land我看了好多遍, 連我娃都殃及池魚看了三遍//汗, 我覺得美劇的總體價值觀大概是那樣的, 就是你會愛上一類人, 不一定是一個; 同路一陣子也是完全可以接受和值得感激的;這樣好像大家都比較放鬆些。
從一開始這倆其實就有點“不打不相識”, "you're not my type", 慢慢在追夢路上變成了戀人, 有點難兄難弟的感覺, 難道是缺了點you're my destiny那種鍾情感?
我看這個片子最感概的就是,這幾乎是Emma Stone自己經曆和追求的影子, 早年吃的苦頭就是她自己入行的寫照, 她和鋼鋸嶺的男主Andew Garfield和裏麵的情節很像, 也是兩個人從nobody的時候開始相戀,清純之戀糾纏了很久, 最後都因各自事業心很強, you got to give it all out, 放棄了戀情, 然後現在都各自有成。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