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非常讚同,應該是先把自己的問題解決好,離婚之後,再光明正大的相愛。

安紅早已跟建明提出離婚,建明在拖著,估計還會再拖一些時間。

子哲也跟簡妮提出了離婚,但是簡妮不願放棄。

我覺得他們最好就是先分手,各自去解決自己的問題,如果問題解決了,再在一起。如果問題解決不了,那隻好來世再相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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