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提得好,我也沒有一個特別好的回答,小說裏是說等子哲在蒙特利爾找到工作就搬家過去,

一個原因是子哲雖然在家裏工作,但是HR還是隸屬在渥太華,有些時候還是需要去當地的辦公室。

另一個原因,是蒙特利爾是個法語為主的城市,子哲和簡妮可能還是覺得孩子在英語環境長大比較好

第三個原因,可能就是覺得,等子哲在蒙特利爾找到了工作,就把家搬過去,所以一拖就拖到了現在。

第四個原因,也是子哲跟簡妮關係不是特別好,以前幾乎離過婚,此後留下個瘡疤,感情上一直沒恢複過來,所以沒有急迫的想搬過去的。

第五個原因,是兩個人都覺得兩地分居的狀態還OK, 子哲能把孩子帶好,簡妮每個月過來看幾次孩子,雙方都沒覺得特別需要搬到一起。

我認識一個朋友,老公去了矽穀工作,太太帶著孩子留在原地,好幾年之後才搬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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