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理於情二人這樣的表現都是讓人難以恭維的。

回答: 可否明示一下?歡迎指出問題。擁抱哥2019-12-11 04:44:17

於理上在沒有同當前配偶解除婚約前就做出這樣親密的接觸,說明其理性不足,缺乏基本的家庭責任感。

於情上有點急,更多的是情欲在作祟,屬於“貪”“癡”二毒兼而有之。基於這樣的因,能結出什麽樣的果呢?菩薩畏因,凡人畏果。結果在小說裏是由作者做主,但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因能結出善果的可能性很小。

其實之前已經有讀者提出了這樣的疑問,隻是沒有像我今天說的這麽明顯而已。

我不是衛道士,我隻是以旁觀者的眼光看他們的言行舉止,我覺得有基本是非觀念的人應該不會讚同他們這樣的行為。

一家之言,不必在意。如有得罪,還望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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