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之若儀(196)憤憤不平
作者:獅子羔羊
傍晚,碧藍的天空掛著一縷縷白雲,幾隻海鳥在天空上盤旋。夕陽下,被枯草覆蓋的山丘上隱約能看見幾個玩遙控飛行器的人影。
坐在公寓麵對窗前的桌子旁,正璿失神地看著對麵的景色。桌子上擺著一份近百頁的文件,那就是他剛剛從律師那裏拿來的離婚文件。
今天下午會議結束送走客戶後,正璿向總監請假說要去城裏辦點事。總監因為演示成功心情愉快,想都沒想就同意了。
正璿離開公司,驅車來到了律師事務所。律師看到他後示意他坐下,然後從身後公文箱中取出一疊文件,遞了過來。正璿接過文件,在律師的對麵坐下,急不可耐地看了起來……
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關係宣告解除。
男方向女方按月支付生活費一千四百元,為期四年;然後減為一千元,為期四年。
當事人的女兒隨女方生活。
男方向女方按月支付女兒生活費八百元,直接女兒十八歲為止。
所有時間按判決生效日算起。
……
看到這裏,正璿的第一個反應是為什麽女兒不是共同撫養,第二是為什麽要付這麽多錢。
“這,這,這怎麽是這樣的?!”他急切地問道。
坐在高背椅上的律師不急不忙地說:“對方律師強調你經常出差,無法照顧孩子。”
“我可以把這工作辭了,找個本地工作!再說,女兒要和我生活呀?”正璿理論道。
律師解釋道:“根據法律,十四歲以下的小孩子無法在法庭上表達自己的意願。你現在仍然經常出差。”他歎了口氣接著說:“對方就是要用這些要求拖著你,為了盡快結束,你就認了吧。以後等女兒十四歲了,你再到法院要求重議。在學校放假期裏和周末女兒可以到你那裏和你生活。”
“為什麽我要付這麽多錢?這樣我自己都沒法生活了!”正璿氣憤地說。
“對方律師強調你太太需要重回學校學習生活技能。”律師解釋道。
“What the f……,自從來到美國後,我幾次三番勸她去讀書,她就是不願意去吃這苦,還讓教會長老轉告我,讓我以後不要逼她讀書!現在她反倒要去學校學習生活技能了?她也是大學本科畢業,和我一樣,那我是不是也要回學校學習?這樣,她要上學可以,隻要她真的去讀書了而且成績在B或者更好,我付學費!”
律師苦笑了一下說:“我很同情你,但是法律不是這麽寫的……”
他不記得怎樣離開了律師事務所。
根據律師的說法,他還可以上訴,要求變更條款。同時,律師告訴他,到目前為止,他欠了兩萬多塊的律師費。
怎麽辦?怎麽辦?正璿木木地看著天邊的雲彩,沒了主意。
這時,正璿的手機響了起來,他拿起一看是子菁的號碼。他心頭不由一振。正璿接通電話:“Hi, Maria。”
“Hi, James,我出差來灣區開會。你好嗎?”
正璿歎了口氣說:“It couldn't be worse.”
“怎麽啦?你現在哪裏?我可以來看你嗎?”
“還是我來看妳吧,正好有件事情想聽聽妳的意見。妳住哪兒?”
子菁把她的酒店地址用短信發了過來。
正璿進洗手間在水池前洗了洗臉,梳理了一下頭發,換了件馬球衫,把西褲脫了,換了件仔短褲,穿上他那雙懶漢鞋。最後,他拿起那疊厚厚的的文件,和桌上的車鑰匙,反手帶上門,向停車場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