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之過?

 “我TMD的廢了他”。女人咬牙切齒的開始把自己的決心付之行動。找中介,代筆上書,向移民局寫信,要求取消男人的永久居民身份,他這個身份是她婚姻擔保獲得的。

      女人過去在國內一個中等城市的商業機構裏工作,社會接觸廣泛,經常出入各種不同場所,交友不慎,已經成家育子的她和一個男人有了來往。      此人乃是社會上閑散雜人,曾經行凶打殘過人,後來做生意有了點錢,不喜歡自己的小媳婦了。或許是想換換口味,或許是一時興起。

      此人反複糾纏,甚至在她家門口守侯,搞的她夫妻不合,雞犬不寧,雖然婆家人有公安係統的,卻也無奈。想來想去隻有躲開,國內是呆不下了。

      女人花錢做了一係列的包裝和準備,終於獲得了簽證,初時選擇的是澳洲。抵達機場時,本來就是假的合夥人借口去衛生間溜了,扔她一個人傻站著。

      機場等客的有華人司機,在暗中觀察了半晌,確定她不是偷渡的人,訛了一筆錢,拉她進入了市區。

      人生地不熟,隻有依靠別人,找住的地方,找工作,一來二去,和一個男人熟悉起來,搬到了一起,同吃,同住,同勞動。

      日久生情,女人回國時這個相好的還經常打電話,女人的丈夫說:相好的把電話都打到家裏來了。爭吵,丈夫砸牆,把自己手指頭都砸彎了。

      時至今日,提起這個相好的,女人還念念不忘。幾欲寫信聯係,隻是擔心,引發對方家庭矛盾,所以遲遲未付之行動。

      在澳洲她就有意結識老外,因為想要留下來隻有結婚,可是那個時候她的老公還活著,家裏人也反對。“現在說不好聽的話,他要是早點死也就好了”

      從澳洲回去以後,丈夫懇求女人:別再出去了,哭著說的。但是女人還是決意再走,這一次是選擇了加拿大,通過“蛇頭”,花了十萬塊錢,以旅遊的身份進入。

      有了上一次經驗教訓,請國內中介提供這邊接待和安排的人,知道接待的人也是男性,女人當即就說:到那裏我一定把他拿下。在什麽地方我都有男人緣的。

     說到做到,來到加拿大不久兩人就住到了一起,什麽事情都有人管,何樂不為,一住就是六七年,一直到他的老婆登陸。但是現在還依然保持聯係,隨叫隨到。幾年的努力沒有白費,女人搞定了身份,並且入了籍。不願意自己孤孤單單,就想起來應該擔保自己的丈夫。

      可是就在這個當口,國內卻傳來消息,丈夫接個電話就心髒病突發,倒在陽台上,再也沒有起來,手裏還掐著手機。

      各種各樣的議論都有,女人有些許的愧疚:我是有點對不起老公,別人會說我在國內外瞎搞,都把老公氣死了,其實並不完全都是這樣,在什麽地方都需要這樣搭夥嗎。

      後來回國時,在老公的墳前,女人沒有一滴眼淚,自己說:看著他的照片我就是哭不出來。但是在加拿大“上庭”時,眼淚說下來就下來了。     

 該走的走了,女人不甘寂寞。回國找了現在的男人,雖然小自己幾歲,瘦幹幹,象澇秧的茄子,但是能說會道,把家人哄的團團轉。

      時間不長,正式辦理了結婚手續。男人洋洋自得,逢人便吹噓,我老婆是有加拿大護照的,我可以去加拿大。

      接下來的婚姻擔保十分順利,快捷,因為加拿大政府知道女人剛剛死了丈夫,十分同情理解,所以很快就通過批準了。

      但是很長時間男人卻遲遲不肯登陸,不到加拿大來,好說歹說也不管用,逼急了說在歐洲打著一份工。

       女人請假去了歐洲,男人給她租了房子,但是說工廠忙,地點又遠,僅僅一起住了一個星期,以後就再也不回來了。工作忙是不假,在西方國家,哪裏的工作不忙?

      但是,後來發現他是和另外一個女性住在一起,這個女人也是有夫之婦。“活脫脫一個男人婆,那有我好看”。

      女人和男人爭吵進而撕打到一起,女人高,男人矮,女人胖,男人瘦,誰也打不過誰,支成了“黃瓜架子”。

      在歐洲華人圈裏有這樣的說法:歐洲情,歐洲了,上了飛機拉JB倒。現在男女之間的事情在有些人當中,變得越來越簡單和隨意,完全沒有什麽內涵和真情實意。

      女人回來以後,鬥爭還在繼續進行,電話裏吵,視頻上罵,詛咒他和那個女人,什麽樣的話都罵了出來。在登陸最後的期限,男人終於來了,但是一直說不喜歡加拿大,尤其是不喜歡寒冷氣候,不如歐洲舒適,另外工作不好找,情況不熟悉幹什麽都不容易。     

 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加之又不喜歡,男人無所事事,去女人工作的地方看看,見身體已經橫向發展的女人紮著圍裙在工作間,說她:你個活脫脫個大媽樣。

      一來二去,男人和按摩店的小姐混熟悉了,時有來往,為此兩人也沒少矛盾和爭吵,本來就了解的不夠,感情基礎不牢,關係越來越差,兩人晚上睡覺幹脆一顛一倒。

      女人開始雖然不滿意他的所作所為,但是想著自己已經老大不小了,再找人也不是那麽容易,所以還是想他能夠呆下來,兩個人安安穩穩的過日子。

      可是越來越感覺他不是真心實意,一直尋找出各種各樣的理由,要離開加拿大,回歐洲去,這些理由僅僅是表麵的借口,實則另有企圖。

      因為後來發現這個男人和稅務局往來的信件,悄悄地拆開,原來他暗地裏給稅務局寫信,聲稱他們已經分居。可以肯定他是想通過時間來造成事實的離婚。然後利用自己已有的身份擔保別人,過去他在歐洲辦假結婚就掙了十萬人民幣

     這個事情過去就知道,他掩飾不住:錢掙的簡單而且快捷。但是,這個錢花在什麽地方別人就難說了。女人失望並且憤恨了,這不是養個白眼狼嗎?我這麽有社會經驗的人怎麽能讓他玩了,耍了,看看誰鬥過誰。

      一不作,二不休,立馬你給我卷鋪蓋走人,想賴著不走不行,站在房子外麵也沒用,我不管你有沒有地方住。

      然後給移民局寫了信:這樣的人不僅不能做我的男人,而且不應該繼續作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我強烈的要求取消他的身份。

         移民局官樣文章的回複:他們將就此事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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