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為出汗挨打
小學高年級,我父母打我有一個理由:我出汗。
我愛踢足球,有時獨自踢,有時和小夥伴一塊兒踢。踢完球回家,後背上都是汗。我父母伸手一摸,汗津津的,就給我一頓打。
我後來想明白了,他們打我,不是真的因為汗,是因為又要換內衣。那個年代沒有洗衣機,熱水要用煤球爐一壺一壺燒開,內衣要手洗、搓、擰乾、晾。孩子一身汗,在大人眼裡意味著:又多了一堆家務。
他們不會說“我累了”,“我不想再洗衣服了”。他們說話的方式,是打。
但我還是瘋玩。因為有時挨打,有時隻挨罵。尤其我媽,打人不疼,在我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對自由活動的需要,比對懲罰的恐懼更大——就是這麽簡單的一筆賬,我從小就在心裡算著。
二、那我自己洗
後來我想出了一個辦法:自己洗衣服。
這樣我父母就會少罵我些。我用搓板,用肥皂,拚命搓乾淨。洗完,拎著塑料桶去弄堂裡的公用水龍頭衝洗。
那塊搓衣板,在我們家有兩種用途。一種是洗衣服,另一種,是讓我跪著。
同一件東西,一麵是勞動工具,一麵是懲罰工具。我很早就在這塊板子上明白了一件事:生活和權力,在這個家裡,是連在一起的。
但我沒有隻是忍耐,也沒有放棄玩耍。我找到了一個縫隙:通過主動承擔,換取一點安寧。這不是順從,是一個孩子在複雜環境裡摸索出來的現實判斷——什麽事情會引起他們生氣,我做什麽可以降低衝突。
三、公用水龍頭那裡
我挺喜歡去公用水龍頭的。
那排水池地方寬敞,水管粗,水嘩嘩地放,聲音很大,衝什麽都痛快。有時我會看到旁邊的阿姨們,手上長著凍瘡,仍然在那裡搓洗。那個畫麵我一直記得。
水流的聲音有一種特別的感覺——乾淨,直接,事情在被解決。那個地方,在我童年裡是一個不一樣的空間。家裡是需要小心、需要忍耐、需要隨時察言觀色的地方。水龍頭那裡不一樣,水大,聲音響,沒有人盯著你。
四、擰床單
還有一件事,我不知道為什麽特別喜歡——擰床單。
兩個人各抓一頭,同時從兩邊使勁絞,水從布裡被擠出來,成一條直線滴下去。我每次做這件事,都覺得特別痛快。
現在想來,大概是因為那是童年裡少有的幾次,身體可以名正言順地用力的時刻。那種“我一使勁,事情就改變了”的感覺,對一個平時必須處處收著自己的孩子來說,是一種很純粹的解放。
水擠出來,布變輕了,事情完成了。力氣沒有白費,沒有人因此生氣,甚至還有人在另一頭和你一起使勁。
那種合作的重量,那條水的直線,那個瞬間的痛快——我到今天還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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