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 兩座城,兩處人
於蓓蓓的出現像一把鑰匙,突然打開了塵封的記憶匣子。那個夏天的一幕幕在腦海中閃回:晨光中四目相對的瞬間,搖晃的公交車上肩膀偶爾的觸碰,還有那些伴著蟬鳴打撲克牌的夜晚……特別是他那句"袁紫衣太驕縱,還是程靈素更合適",總讓我忍不住揣測話裏的深意。
“大概半年前吧,” 還沒等我理清思緒,於蓓蓓已經興衝衝地說開了,“我回學校辦事碰見了帶我們支教的李老師。李老師說那是她第一次帶隊,我們那個暑假給她留下了特別深的印象。她感歎時間過得太快了,我們那一批人早就畢業,各奔東西了,不知道大家都過得怎麽樣,她一直惦記著我們這群人,說要是能聚一聚就好了。”
她說到這兒,得意的笑了:“我花了好幾個星期,硬是把大部分人都找齊了,就差你。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今天總算讓我遇上你啦!”
“就……差我一個?”我強作鎮定地笑了笑,心裏卻不由自主泛起了波瀾。她既然找齊了“大部分人”,那就是說……譚天和歐陽飛宇也都被她聯係上了?已經過去半年了,可歐陽飛宇從來沒跟我提過這件事。
“是啊,我第一個找到的就是譚天。”於蓓蓓笑得一臉神秘,“我那天剛踏進校門就碰上他了,你說巧不巧?”
我的心咯噔一下,就像在人來人往的街上,不小心被誰踩掉了一隻鞋,還來不及彎腰去撿。
“譚天特別熱心,還幫我一起張羅,”於蓓蓓繼續說著,語氣輕快,“他不僅把歐陽飛宇的聯係方式給了我,還幫我找到了好幾個人。後來又通過歐陽飛宇,聯係上了他們那屆的幾個。就是你,他們倆都說不知道你現在在哪兒。”
我心裏一震。譚天說的是實話,他的確不知道我人在哪兒。他大概也想借這次機會,通過別人的口中查詢我的消息。而歐陽飛宇……他撒了謊。半年前他已經在荷蘭了,一起逛Open Market,一起搬家,他卻隻字未提過支教同伴重聚這事。
“我還打趣他們倆呢,”於蓓蓓笑著搖頭,“說當年看他們對你一個賽一個地殷勤,以為他們至少會有一個勝出追到你。結果現在全都說聯係不上你,連個電子郵箱、電話號碼都沒有,太失敗了!嘖嘖,還是我跟你有緣,隨便吃個飯都能碰上。”
我幹笑了一下,有點不太自然:“我這幾年出國了,去了……”
話剛出口,我又有些猶豫,不太確定要不要把具體去處說出來。就在這時,於蓓蓓已經利索地掏出紙和筆,語速飛快地說:
“這是我的聯係方式,這個是我們支教群的QQ號,你回頭加進去啊。你也把你的郵箱、電話什麽的寫一個給我吧,方便聯係。”
我拿著筆遲疑了一下,腦子飛快轉著。猶豫片刻後,最終還是寫下了那個早已無法登錄的QQ號,然後抬頭,笑著補充了一句:“我國外電話你們不方便打,就不寫了。這是QQ,不過我上得比較少,有時候不太看得見消息。”
她也沒多想,點點頭說:“沒事 ,組織聚會的話我單獨發郵件給你。”
“我在國內待不了幾天就要走的,你們聚會我可能參加不上。” 我抱歉的又如釋重負的說,“你們好好玩,替我向大家問好。”
“沒關係,咱們先在QQ上聊起來熱熱身。”於蓓蓓熱情地邀約著,又忽然神情古怪地瞥了Pieter一眼,眼角眉梢都是揶揄,衝我使了個眼色,低聲笑道:“挺帥的,比他們倆都帥。”
我有點窘,剛想開口解釋,Pieter已經站起來,十分禮貌又一臉認真地伸出手自我介紹:“我叫Pieter,我和林溪是男朋友。”
我眼前一黑,差點被他這句“男朋友”噎暈過去。這家夥又把荷蘭語的表達方式直接翻譯過來了,生生把 “朋友”說成了“男朋友”。
心裏正琢磨該怎麽向於蓓蓓解釋清楚,卻見她捂著嘴偷笑,眼神裏分明是“原來如此”的八卦神色,隨後說了句:“不打擾你們了,我跟同事先走了。咱們網上聯係。”
留下我一肚子怨氣,隻能衝著Pieter發火:“跟你講過多少次了?朋友就是朋友,前麵別加 ‘男’字,不是男朋友!你上次不是已經學會了嗎?怎麽又犯錯?你是不是故意的?”
“啊,我又忘了!” Pieter懊惱地一拍腦門,一臉幡然醒悟,趕緊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我這就去跟她解釋……”
說著他竟然起身就要往外追,我趕緊一把拽住他衣袖:“算了吧!你要是去解釋,隻會越描越黑。”
Pieter站在原地,滿臉苦相,小心翼翼地看著我:“你別生氣嘛,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腦子裏就是想著我們是朋友,我是男的,所以就說成了男朋友……”
我真是又氣又好笑,瞪著這個滿臉無辜的老外,忍不住抬手指著碗裏的東坡肉:“你看,這是豬,不用分清它是公豬還是母豬,知道它是豬就行。”
然後又一指遠處正忙碌的服務員背影:“那是服務員,不用說他是男服務員還是女服務員,明白了嗎?”
Pieter用力點頭,一臉認真地立下保證:“明白了!下次所有名詞都不加性別。朋友就是朋友!絕不再犯!”
看 Pieter一臉真誠的歉疚,我又有些懊悔,覺得自己對Pieter太苛刻了。他隻是說錯了一個詞,我自己講荷蘭語也是錯誤百出的,可我為什麽會那麽敏感?我到底在介意什麽?是擔心於蓓蓓會去告訴譚天嗎?
可就算他誤會了,又能怎麽樣?我們本就是兩個不再有任何關聯的人。我們分手了,我有男朋友很正常,而他說不定也已經有了自己的程靈素。他或許本就覺得我像袁紫衣那樣有大小姐脾氣,從來也不是最稱心如意的。
我收起情緒,討好的給Pieter夾了塊東坡肉,說:“晚上帶你去逛小吃街。”
Pieter開心的一口將東坡肉塞進嘴裏:“笑嘻嘻最好了。”
第二天,Pieter要正式到中國分公司報到了。我把他送到公司門口,臨別時告訴他,回荷蘭前會再來看他。
自那天之後,我就不再願意出門。同學們約我出去玩,我都推辭了。張鵬打來電話說,劉欣想約我三個人一起出去玩,我也找了個借口沒去。我在外婆家陪了她幾天,然後就去了京州。爸媽沒法總請假回家,我去京州一家人方便團聚。
雖然,京州是我最不想去的地方。
我的新家是他的老家,爸爸應該還會在這裏再任職一些年,以後每次回國,我都注定逃不開這兩座城的幽幽戚戚,躲不開兩處人的絲絲縷縷。不知道這能算是緣分嗎?
在京州的日子裏,我也大多宅在家中,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隻是靜靜地看書。媽媽中午常常抽空趕回來陪我吃頓飯,爸爸若有空,也會專門回趟家,隻為多看我一眼,多說幾句話。那些天的晚上,他們盡量推掉應酬,和我一起圍坐餐桌,有時我還親自下廚。
京州家的保姆阿姨誇我土豆絲切得細,我隻是笑笑沒說話。那年,為了不被譚天小瞧,我一遍遍練刀工,如今他離開了,而那份用心學來的本事,倒是還在。
歐陽飛宇曾在MSN上給我留言,說有空想和我視頻聊聊。我以家裏人多、不方便通話為由婉拒了。他對於蓓蓓隱瞞我下落的事,我心裏始終有些芥懷。雖然即使他開口問我,我也未必會同意將聯係方式轉給於蓓蓓,但這種未經我允許就擅自替我做決定的行為,是我不能容忍的。
Pieter走之前把相機還給我,說讓我把他拍的照片拷到磁盤裏,下次見麵時帶給他。
在京州閑來無事,我便幫他整理了照片。Pieter拍照的風格十分的“老外”,相機裏真正有人像的照片並不多,除了幾棟大樓,其餘大多是微觀寫實的捕捉:衛生間的蹲坑,小便池上“上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的牌子,水池邊的拖把,還有寫著“請勿隨地吐痰”的果殼箱,草地上的“禁止入內”標誌……
翻看這些照片,真是一件滑稽又有趣的事。不一會兒,我還看到了那條在雨中晾曬的被子,當然還有他留在門口的字條。他那次上樓,竟然順便把男生宿舍細致考察了一遍:從宿舍門到走廊,從洗漱間到窗台,裏裏外外都沒落下。若是有人請他參觀寢室,他大概也會毫不客氣地把人家的床鋪拍得一清二楚。瞧,連走廊上晾著的衣服他都拍了下來……
忽然,我快速滑動鼠標的手頓住了,心頭一緊。我往回翻了一張,目光停在一張走廊晾衣的照片上。那是一件普通的男式白襯衫,樣式再常見不過,幾乎每個男生都會有一件。可我總覺得它有些特別。
我盯著照片看了一會兒,卻沒看出什麽異樣,便繼續往下翻。可沒幾張,我腦海裏忽地閃過一個念頭,心跳猛然一沉。我趕緊翻回那張照片,連按幾次 Control+ 放大,屏息凝神地將鼠標移到右邊袖口的位置。我清楚的看見了那個金線繡成的 “Tan”字。這件襯衫我再熟悉不過了。英語四級考試那天我切到了手指,然後匆忙中撞到了譚天,當時他就穿著這件襯衫。因為手指的血跡不慎染到了他的襯衫,無法清洗幹淨,我便繡了這個字來遮蓋。
我又仔細看了一下照片上的其他部分,發現襯衫背後的那扇宿舍門上角貼著一張比A4紙還大的兔子貼紙。貼紙上的兔子穿著藍色毛衣,毛衣上畫著一輛小汽車,圍著黃色圍巾,手裏舉著一串糖葫蘆。這分明就是兩年前譚天生日時我親手畫的那隻大白兔,夾在皮夾透明層裏一並寄給了他。
隻是,原先的圖案隻有巴掌大,這張貼紙按原圖放大了數倍,還按照兔子的輪廓裁了邊,做成了年畫的樣子。
我的眼睛頓時模糊了。
譚天,你是在用這幅年畫來表達對我的想念嗎?你穿著我繡字的襯衫時會覺得我還在你身旁嗎?然而,是不是隻有我離開了,你才會察覺到我的存在?就像現在,隔著照片和時光,我也才忘了對你的埋怨。
原來有些愛開始在分手後。就像一幅需要退後幾步才能看懂的畫,就像一首要長大後才能聽懂的歌,離得太近抓得太緊的時候總是如盲人摸象,隻有在遠離後方才看見廬山真麵目。
隻是人不會如山一樣待在原地,在時光的衝刷間,山還是山,人卻非人。
我隻把照片存到了準備給Pieter的磁盤裏,沒有存到我自己的電腦中,然後清空了照相機的存儲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