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那些事(三)—人造黴菌斑

房客那些事(三)—人造黴菌斑

都說無知很可怕,但有的時候知識長在惡腦上則是更可怕的。

舊房客要搬家了,自然是一番裝修和清理,新的粉刷,新鋪的地板,把房子內部打扮的漂漂亮亮,連我自己都有一種想搬進去的衝動。廣告登出後,想來租的客人很多。我們選了一對韓國人夫婦,先生Johnson是一個Handyman,太太Jenny不上班但是一位幾乎天天都會去教會的基督徒。

我們非常開心,為選到這樣一個基督徒家庭的人作為租客,並且先生有維修技能,萬一屋子需要維修可以付錢請他幫忙,我們就省心多了。

為了這份喜悅,我們特地讓他們早兩個星期搬進房子而不需要付費。一開始的半年,他們每月按時付租金,聖誕節前我們還送去了聖誕禮物,在一起交談盛歡。到第八個月時太太Jenny打電話來說,他們這個月的租金可能會要晚一點交,因為她身體有一點不舒服,盡管我覺得交租金和身體不舒服是沒有關聯的,但想到也許由於她身體不好,在醫藥上花費過多了,所以交租金有點困難,我給了他們兩個禮拜的延遲並沒有收他們遲交費的罰款。

轉眼來到第九個月,他們沒有付租金,打電話不接,短信不回。一拖再拖,但我腦子裏還總是呈現出韓國人鞠躬客氣的模樣,心想他們一定是碰到什麽困難再等等吧。

很多快到了第十個月了,去屋子找他們無人在家,無奈請鄰居轉交了信給他們。

過了幾天先生短信來說,他們現在不能付錢了,因為家裏麵有黴斑。可是都沒有漏過水,哪裏來的黴斑呢!把房子給他們的時候他們也做了仔細的檢查,現在告訴我說家裏麵有黴菌班,而且他們拍了照片過來,顯示有一花生米大小的一個黑點在衣帽間的天花板上。可是那塊地方根本沒有水管,也沒有水跡,黴菌斑是哪裏來的呢?

任何一個屋主知道家裏麵有黴菌斑都是很頭痛的事情,因為這個事情可大可小,大的,如果房客說他身體不舒服是由於黴斑引起的,那這個錢就不知道要花多少了。小的話就是將有黴菌斑的地方清除掉,或者換掉那就解決了。

可是這位先生Johnson 隻隔了一天就送來一張報告,說家裏麵的黑點是黴菌,而且家裏麵的空氣品質不好。並且告知他太太現在生病可能與家裏麵空氣不好有關!OMG! 那怎麽辦?想來想去隻有終止合約請他們另找一個新的地方搬出去吧,哪怕出點他們的搬家費呢!但是他們不肯,他們的訴求是黴菌的地方要解決, 但他們不想搬家,在解決之前他們不付任何的租金費用,空氣不好的問題也要解決。

我谘詢了幾家律師事務所,也找了一些這方麵的專家談一談,感覺沒有別的招了,隻有律師來處理吧。

律師先貼了一個“三天付錢或搬走“的通知,因為沒辦法進屋去就貼在他們的前門門上,以及車庫門和後門都貼了,但是他們沒有回音。一周後律師就開始了驅趕房客的流程,開庭日期就是定在五周後。同時我請了一家公司專門測量空氣品質的,去測了房子周圍的空氣,結果那空氣品質比房客出示的家裏的空氣檢測報告要差,那就怪不了房主了!單獨房主怎能管大環境的空氣,這是市政部門的事。

開庭那天,我與律師早早地就到了法院。房客夫婦也來了,現在法院的做法是讓你們雙方在法院工作人員的參與下先做溝通,看是否能達成協議。當我們拿出空氣報告後,出乎意料的是,房客競同意支付之前四個月的房租,但要求免除律師費用。房客太太還特別有禮貌的提出是否能夠讓他們繼續住在這個房子裏。不是有黴斑嗎?不是空氣不好嗎?不是這兩項對她身體有傷害嗎?!律師告訴我不要有憐憫之心,這樣的房客不能留。

最終達成的協議就是給房客他們三個工作日搬出房子,並在搬出之前將四個月的房租付清。而我也同意免除了他們的律師的費用,其實在簽租賃合約的上麵是寫清楚的,如果是房客的原因而產生的法律糾紛的話,房客應該要出律師費用1500。但是考慮到照顧他們一點,以換取他們在搬家的時候不至於把房子破壞掉。

在房客準備搬出去的那一天,律師和我們一起進到了屋子,當時律師就看到在車庫裏麵有一個桶,裏麵是水和幾根木頭的棍子。棍子上都是黴菌斑,律師是一位非常有經驗,也有建築方麵知識的人,他說這個就是人造的黴菌斑。因為你隻要把木棍放在一個有水的桶裏麵,用塑料袋把它包起來10天以上的時間黴菌就會被產生出來了。

房客付了錢以後,房客的太太還一再的要求說是不是仍然有可能讓他們留下來在這個房子裏住。我的律師就對房客的先生指出,“屋子裏的這個黴菌斑是你造出來的!“。 房客先生先是一愣,然後笑了說“都過去了!過去了!“。

其實你不能想象一對虔誠的基督徒夫婦怎麽會做出這麽惡劣的行為,也許他們一時間經濟上有困難,或是想欺負我們一下。想我們不懂,弄點黴菌嚇唬一下可以讓他們幾個月不付房租。但是這樣不道德的行為,難道在上帝麵前不覺得羞恥嗎?

誰會想得到黴菌還可以人造出來的,這給我們深深地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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