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讀:yan)了他。隨叫隨到必須是一個“男友”的行為準則,雖然結婚後都會懶惰了。
另外,上次你說“那一萬多塊錢最後派上了大用場”。晚了,真要用的話,現在就應該給譚天配個手機。這是必須的!他不同意就
所有跟帖:
•
當男朋友不能隨叫隨到一般結婚後更不可能了,林溪對譚天太寬容。這一萬塊錢留著讓它星火燎原,就不浪費在手機上了,就算有了手機
-dontworry-
♀
(39 bytes)
()
03/04/2025 postreply
18: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