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也是我自己想不明白。女的37歲遇上揭陽市委書記,41歲給他生了個孩子。書記愛她愛得不行,把他貪汙來的錢大部分

送給了女人,隻有兩千萬給了女婿做生意鬼臉

結果書記被判死緩的時候,還在法庭上為女人求情,說她什麽都不知道。女人被判6年,則為前夫求情(判了5年)。這個倒是可以理解,她畢竟希望保住前夫為她照顧六個孩子吧。

不好寫啊,因為想不明白(咱們為了老公鞠躬盡瘁挖心挖肺的,老公能不能這麽感恩都不知道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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