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小三是個戀愛腦,有一天感歎出軌女對他有多好。根據是:我是單身,追誰也不犯法,她在婚姻內,失去的比我多。當時我們都在心裏翻白眼兒,她要真對你好,早就離婚和你過了。
同理,婚外戀,婚內的那個人是根本,婚外的那個人是現象。
就好像張三和李四簽了合同,又看到王二麻子的貨好,如果張三與李四解約,該付什麽賠償金付什麽。然後與王二麻子簽合同,誰也不會說他錯。但張三如果不解約,每天敷衍李四,以後法律問責問的是張三,而不是王二麻子。
如果平鑫濤真的愛瓊瑤,他會先離婚,再追求瓊瑤。《霧裏看花》裏寫的也很明白,儒銘的婚外情,是儒銘變了心,正好夢蘭有需求。如果夢蘭不勾搭儒銘,也會有“瓊瑤”。儒銘比平鑫濤稍微好一點,他堅決離了婚,沒有既要又要,吊著雅青十年八年。也不是對雅青說,夢蘭逼著他離婚,他才來與雅青離婚。
咱們兩個人看問題的角度不同。作為家庭倫理作品的小說的作者,你更注重愛情的表現,這是推動故事情節發展的核心。我是務實派,注重找到問題的根源並解決它。然而,問題解決了,矛盾沒了,故事也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