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剛剛回隊,就趕上一起凶殺案。一位石清鎮的年輕婦女,從3號地的那條小路(371章)來到我隊揀糧,結果半道遭割頸而亡,屍體扔在玉米地裏,兩天以後才被發現。死者有一個尚在吃奶的嬰兒,所以鎮民們無不義憤填膺,要求公安機關迅速破案。縣上立即派來偵破小組,進駐我隊。黨支部經研究決定,我和一位上海知青參加偵破工作。我馬上隨偵破小組住進隊部的接待房,開始夜以繼日地忙活這個案子。
隊上如此信任我,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過去十來天我都呆在團部趕稿子、跑關係,沒有回過一隊,因此從時間上直接被排除出嫌疑人範圍。第二,我雖然是非黨群眾,但近期兩次受到團部起用,說明我在政治上是可靠的。搞大聯合時我處理過複雜的派性矛盾,也被視為具有“辦案經驗”。
這是一起惡性案件,死者不光頸部有傷,而且乳房和下身都被劃了很多刀。偵破組長李富寬是一個老公安,他分析凶手未必是孔武有力之人,凶器應該也隻是一把小刀。這名婦女在臨死之前,與凶手發生過激烈搏鬥,手上、胳膊上留有多處刀傷,刀口細短,但入肉相當深。致命一刀割在了頸動脈上,現場有大量血液噴濺,估計她很快就不行了。之後凶手脫去她的衣服,割爛了她的生殖器官,但並沒有留下強奸跡象,可能是由於緊張而出現了性功能障礙,當然如此行徑也顯示出凶手具有變態人格。
這個推斷很有用,但篩查工作仍需一個一個地做,不能有漏網之魚。重點則是在磚窯幹活的工人。那會兒隊裏搞房建,蓋“穿靴戴帽”房,亦即磚柱土坯牆、鐵皮屋頂。由於整個農場就一個製磚廠,供不應求,不少生產隊自力更生,利用農閑在地頭搞小規模的燒磚,燃料就是苞穀稈。其時磚窯建造技術已有所改進,燒出的磚差強人意,因而得到推廣。一隊的磚窯就設在這條去往石清鎮的小路入口處。
篩查需要有豐富的經驗,不能不著邊際地瞎問,否則全隊上百名男職工得篩到猴年馬月去?李富寬領來的這幾位都相當專業,所以小地方也是有高手的。查到最後,圈子逐漸縮小到5人身上,其中竟有一名16歲的小學生。此人姓王,是石清鎮人,因為磚窯需要人手剛被招工進來。他之所以被懷疑,一是骨架已接近成年人,二是事發當日,3號地出現過他的身影。
破案那個晚上,我的印象很深。提審小王事先經過一番周密的商議,幾個審案人分唱紅白臉,有的手拿鐵銬,凶神惡煞地大聲吼叫,有的則和顏悅色,進行政策攻心。嫌犯開頭死活不承認,不過到底年紀輕,架不住偵破組的文攻武衛,兩個小時後終於坦白交代,作案過程與調查的情況基本吻合。現在到了最關鍵的一步:做案凶器藏在何處?小王說在他爺爺奶奶住房炕角的煙囪靠土坯牆的縫隙裏。
我們既興奮又緊張,留下兩人看守嫌犯,其他人立即去往石清鎮取證。走到近前,我不由得大吃一驚:竟是當年我曾借宿過的王大叔家(282章)!李組長敲了半天門,王大叔才披衣而出。在手電筒的映照下,我看到一張衰朽的老臉,嘴角掛著哈喇子,麵對眼前的搜查令囁嚅著,發出含混不清的聲音。上次見到王大叔,還是9年前從仙鶴島踏查回來,我帶著秦元、雷菲等人在他家避雨(345章)。那時他雖然須發斑白,但說起話來中氣十足,腰杆也挺得筆直,哪像現在這副行將就木的模樣?
不過那次我並沒有見到他的孫子。後來了解到,他兒媳其時已經改嫁。剛開始還帶著小王,等過兩年有了新的孩子,就把小王“退”給了老兩口。小王回來時也不過十歲,卻不願跟老人同睡一鋪炕,而到自己曾經和媽媽住過的西屋,一個人呆著。我在王大叔家賃居期間,因為避嫌,很少與這個女人來往。而她的兒子也不怎麽愛和人說話,因此我對他幾無印象——除了一個小小的、安靜的身影。
我們來到東屋,王大嬸顫顫巍巍地把門打開。一下子,我仿佛穿過時光隧道,回到了1961年。就在小組其他人還在屋內四下打量之際,我已經麻溜地登上炕,伸手往煙囪靠牆的那道縫裏一摸,很容易找出一個小布袋。裏邊裝著一把裁紙刀,非常鋒利,上麵還沾有血跡!
這會兒鐵證到手,大家的心才落下。四天四夜連軸轉,全都筋疲力盡,現在終於可以結案了,幾名公安個個喜笑顏開。王大叔和王大嬸則在一旁體若篩糠,知道孫子攤上大事了。他們到了也沒把我這個當年的房客認出來!
就在跨出屋門之際,炕角忽然傳來幾聲蛐蛐的叫聲,清亮而急促。我感到天靈蓋都要開了,瞬間百感交集,不知今夕何夕,勝利的喜悅也隨之而去。[狼注:接283章。]
第二天警車過來,把小王帶走了。他因年齡不夠,關了近兩年,才押回石清鎮開公審大會。當時群情激憤,不時有人想衝上去動手。不久便執行槍決。】
202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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