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長篇小說 二道橋的沙棗花兒開了 第35章 不是結局的結局

               第35章  不是結局的結局。

  白如冰死後,在他的辦公室桌子上,發現了幾張疊的整齊的A4紙,封麵上寫著四個字。 我的交代。

下麵,是白如冰的交代內容。

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活到明天,就這這裏把所有的的事情有個交代吧。

我是該死,但是我沒有辦法。人都有保護自己的天性。到這個份上了,反正橫豎都是一死。

我不指望能活著,我是該死。

是王一毀了我的一切。

如果沒有他,我的這些事情不會暴露,我也不會坐在這裏寫這個材料。

說實話,我也已經厭煩了那種違法犯罪的事情,本打算就此洗手的,現在可能說了你們也不信,不過無所謂了,一報還一報。

      王一去找過李偉之後,我很快得到消息。知道是李偉這小子泄露了不少事情,我就安排人去找李偉,問他都給王一說了什麽。我的人找到李偉以後,他態度很囂張,完全不配合,什麽都不說。我的人為製服他,就在樓上打了起來。李偉是自己不小心掉下樓去的,不是我的人在樓上殺的他,這一點你們可以查證。而且我也從來沒跟他們說要讓李偉死的話。現在他們都在押,你們可以問他們,我也可以和他們對質。

 

   至於崔名揚的死,我交代。

    在緝毒隊的時候,崔名揚就多次向局領導反映說隊裏有嚴重違規違法的情況。我找他談過多次,可他都聽不進去。在他離職之後,我到省城約他,請他吃飯,希望他能手下留情,但說不通。他說他正在收集材料,要向省政法委舉報我。我實在沒有辦法,那時候我已經提副局長了,如果他舉報成功,我的一切都完了。大約五年前的12月。我打聽到他回縣城和同學聚會,我就安排人綁架了他,把他送到一個小旅館裏,然後我自己出麵,本想嚇唬嚇唬他,但是沒想到他的態度很強硬,說第二天他就要去省政法委舉報我,我實在沒有辦法了。

我見他這樣,就把他打暈,然後背了出來,把他拉到了一個攪拌站,把他放進一台攪拌站的機器裏,想著凍死他得了。我本想那個季節工地應該停工了,天氣蠻冷的,那地方也算是在郊區,平時沒什麽人去。但誰知道過了幾天我又路過那裏看了一眼,那裏的機器居然還在運轉,他的身體是被碾碎了,後麵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現在,隨便吧。

下麵說關於韓小紅的事情。

因為韓小紅透露的事情太多,嚴重威脅到了我。我就讓人監聽了她的所有打進打出的電話,想找機會讓人警告她。那天,有人匯報說她要去邊境派出所,我知道她的目的,無非是找她的同學徐磊密談關於我的事情。我就讓人開了一部車,又拿了套警服給那個人,在‘野狼穀’等她。到了那天下午,電話裏說看到韓小紅的車了,我就讓他們按照原定計劃動手。他們偽裝了汽車拋錨的假象,向駕車過來的韓小紅求救。對韓小紅來說,將近零下30幾度的情況下,麵對汽車拋錨的同事求救,她沒有理由不停車的。在她下車詢問情況的時候,另一個人用木棍打昏了她,把她搬到車裏,給她灌了不少白酒,然後把她背到了1、2公裏左右的溝裏,造成她酒後自殺的假象。拿走了韓小紅的包,也開走了她的車。那個包裏有韓小紅的手機和配槍,他們回來以後,把東西都交給了我。韓小紅就再也沒有清醒過來。

 

最後,我還想說,我還想說,我知道有人更換了我搶的彈匣,她以為我不知道。我怎麽會不知道呢?彈匣發出的聲音,該有多獨特,多好聽啊。

 

…………………………….

 

白如冰的案子,共逮捕了將近30多人,偵訊調查就用了四個多月時間。

              四個月以後,省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白如冰以及犯罪集團的行為已分別構成了: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詐騙罪、偽造企業印章罪、妨害作證罪、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白如冰犯罪情節屬於特別嚴重,應從重處罰。白如冰利用公職身份和手中權力,網羅社會閑散人員、涉毒違法犯罪分子,逐漸發展成規模30餘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當地盤踞長達11年,一方麵濫用手中權力籠絡骨幹分子,操控犯罪集團,同時為組織成員實施犯罪充當“保護傘”。該組織實施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故意殺人、販賣運輸毒品、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62起犯罪,造成2名被害人死亡、多名被害人受傷。其中親手殺害了崔名揚。鑒於白如冰已死,就不再追究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1億4300餘萬元,罰金4200萬元。

 

省城,冬季的別墅花園裏。

寒冷如刀,陽光也隻是冰冷的旁觀者,照在那晶瑩剔透的冰花上。

每一片冰花都像是凝固的淚水,閃爍著短暫的光芒,映照出無法挽回的遺憾與悔恨。          

             崔名揚的父親坐在輪椅上,麵色蒼白如紙,胸前的黑框相片仿佛是他唯一的寄托,代表著他那逝去的希望和生命的全部意義。

 他的眼神空洞,仿佛靈魂已經隨著兒子的死去而離開,隻剩下一個活著的軀殼,默默承受著無盡的痛苦。

         一身素衣的王可人推著輪椅,每一步都像是在撕裂她的心,她的臉上雖然平靜,但眼中卻透著壓抑不住的悲傷與憤怒。她的美麗已經被時間和痛苦雕刻得更加深邃,如同一朵在寒風中綻放卻無法凋零的花朵。

          此刻,她推著丈夫的輪椅,向前走去,步伐沉穩而堅定。每一步都仿佛踩在她的心上,壓抑著內心的洶湧波濤。

            她的表情依然複雜,痛楚與回憶交織在一起,仿佛在內心深處不斷重演那些未能挽救王一的瞬間。她的眼神中帶著深深的痛心,那是對失去王一的悲哀,也是對自己無力改變命運的絕望。然而,透過這層悲傷,還有一抹隱約的喜悅,那是為了最終的勝利而生的滿足感,即使這份勝利來得如此沉重。

         她的心中充滿了對眼前這個癱瘓在輪椅上的丈夫的憐惜與無奈,麵對命運的無情,她隻能選擇繼續向前,背負著這一切,走向未來。遠處城市的喧囂顯得那麽遙遠而虛幻,與這片寂靜而冰冷的世界形成了刺眼的對比,

           整個世界好像都在嘲笑他們的痛苦,隻有這片冰花,靜靜地陪伴著他們,訴說著那些再也無法說出口的哀傷與絕望。

 

           在一個春天的淩晨,二道橋邊上。

天已透亮,腳下鵝卵石的河灘顯出帶有紫色的清澈輪廓,能看清附近的石頭和十幾米以外的沙棗樹。它使得戈壁變得美麗而又神秘,既有威脅,又富有鼓舞性。當光明照亮了蒙昧的虔誠之色時,世界變得更加可愛,就連這戈壁灘都會使人心醉和溫暖!

 

              徐磊和崔名豔一張一張點燃手裏的紙,崔名豔穿著一套簇新的警服。

這裏離城市不遠,可以看到城市的高樓大廈。

迎著初升的太陽,麵對城市的大樓,徐磊和崔名豔鞠了三次躬。

徐磊滿眼是淚:“韓小紅,我不能用語言表達我的悲痛,我要告訴你,那些黑惡勢力,那些壞人,都已經被抓。你安息吧!崔名揚:你死前一身正氣,是個好警察,死後化為鋼筋混凝土,澆灌著這個城市的高樓大廈,依然守護著這個城市……”

徐磊的聲音逐漸哽咽,再也說不下去。

他拉著崔名豔一起跪下,對著城市方向磕了三個頭。

他們的眼淚如雨一樣流下,在悲痛中無法自拔。

 

幾乎在同時,南山山坡下的墳場。

兩個穿黑衣的年輕女孩跪在一座新墳前,追憶悼念著一個人。

樸素的墳墓裏埋葬著一個極其普通的人。在這個縣城裏,沒有太多人知道他的名字,記得他做過什麽,為什麽而死,但人們能明顯感覺到,城市將會有很大的變化。自然,沒有人會想到,這些變化,與躺在墳墓裏的人有什麽關係。

 

一座墳墓,把活人和逝者陰陽相隔,人們在這裏哀悼,是為了與逝者告別,也是為了親人的悲傷。一座墳墓,標誌著一個人生命的結束,一個人故事的終結。

這個人就是王一。

 

              刮起的風,伴隨著四處墳頭上傳來的嘩嘩聲。

那是死去的人們在低語嗎?

也或許,他們在向活人們發問:你們哀傷什麽?

也或許,隻有你內心能感受到和聽到,這個聲音會一直回旋在這寂靜的墳地,讓你和其他活著或死去的人們聽到。

李曦曦和張甜甜沒有大哭大嚎,也沒有悲傷至極時的嗚咽抽噎,因為她們知道王一不喜歡那樣。她們隻是靜靜地跪在那裏,看著墳頭上最為簡單的四個字“王一之墓”,任憑淚水不停地流下。

 

這時,遠處的車道上開來幾輛車,緩緩而行,到了離王一墳頭不遠的地方停下。

下車的人們慢慢向這邊走來,到了近前才看清是徐磊、崔名豔、董馨,還有一個氣質儒雅的年輕人,估計是她的新婚丈夫。還有兩個幹部模樣的人。徐磊的腋下夾著一塊類似墓碑的東西。

到了墳頭,一個幹部模樣的人把那塊墓碑立在了墳頭,大家這才看清,上邊有六個大字“平民英雄王一”,落款是某某省人民政府。然後,他們退後到墳頭十米左右的地方靜靜地注視著。

 

此刻,風不吹,草不動,小鳥不飛,

空氣停滯,時間也似乎停止了。

徐磊接過墓碑,把它安放在王一的墳頭。

他的手微微顫抖,但動作堅定,仿佛這是他此生最重要的使命。

他輕聲對身邊的人說:“來,我們一起跪下,他值得我們跪。”

崔名豔毫不猶豫地跪下來,淚水無聲地滑落。董馨也立刻跪了下來,身邊的丈夫一度猶豫,但她拉著他,終於兩人一起跪下,頭深深地埋在胸前。

 

李曦曦和張甜甜終於忍不住內心巨大的悲傷,放聲痛哭。

董馨滿臉都是淚水,泣不成聲。

李曦曦雙手顫抖著撫摸那塊墓碑,仿佛在撫慰逝去的靈魂。

她哽咽著喊出了那個熟悉的名字:“王一,這就是你要的結果嗎?現在你有了,可是我永遠失去了你!”

她的聲音在寂靜的墳場中回蕩,刺痛著每個人的心。眾人聽罷,無不痛哭失聲,不能控製自己。

 

霎那間,陽光燦爛,天空變得碧藍純淨。

他們沐浴在這世間普照大地的萬丈光芒中,仿佛這一切的痛苦與犧牲,終於在這光芒中得到了回應和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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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壯的結局,讓人傷心 -zhenmom- 給 zhenmom 發送悄悄話 zhenmom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3/2024 postreply 17: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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